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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东丽区委办公室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水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中共东丽区委办公室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丽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以全面推行河长制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我区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按照《水利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的函》(水建管函〔2016〕449号)和《中共天津市委办公厅、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津党厅〔2017〕46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强化和落实河长制责任体系、健全完善协调机制、治理突出问题、落实保护治理措施,制定本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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