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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造林绿化引导扶持政策的通知
作者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造林绿化引导扶持政策的通知 |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丽政办〔2016〕20号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造林绿化引导扶持政策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东丽区造林绿化引导扶持政策》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6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造林绿化引导扶持政策
为全面落实东丽区“十三五”造林绿化规划,调动全社会参与造林绿化工作积极性,加速东丽生态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扶持政策。 一、扶持范围和标准 对于全区范围内新建生态片林、经济林、苗圃,按标准给予资金扶持,具体扶持范围和标准如下: (一)对集中连片面积在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成片林地建设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管护费、打井补助,每亩补助4000元;对100亩以下或拆违后零星点片植树,给予苗木费、栽植人工费、管护费补助,每株补助50元,乔木栽植密度每亩不超过74株(超过74株按74株计算进行补贴),灌木按地块栽植同等面积乔木株数进行补贴。 (二)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生态片林、经济林,栽植一年后进入养护期,经年度验收合格享受管护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年每亩500元,用于树干涂白、除草、补植等费用支出。 (三)对集中连片100亩以上的固定苗圃,给予每亩3000元一次性补助,用于修路、建房、给排水、打井、采购苗木等基建支出。 在区补助的基础上,达到市级造林绿化工程标准的,经市级验收合格,可同时享受市级补贴。 二、建设标准 (一)成片林地、经济林。 1.林带宽度:要求乔木在2行以上。 2.株行距:成片林地乔木株行距不低于3米X4米,灌木株行距不低于2米X2米。 3.苗木规格:乔木胸径(1.3米处)不低于4厘米,灌木地径(距地面10厘米处)不低于3厘米或株高不低于1米。 4.成活率和保存率:成活率在85%以上,保存率在95%以上视为合格。 (二)苗圃。 1.苗圃宽度:不低于50米。 2.树种:乔木栽植总面积不低于苗圃总面积的60%。 3.苗木规格:胸径3厘米以上乔木栽植面积不低于乔木栽植总面积的30%。 三、工作程序 (一)每年5月30日前,由各街道确定下一年度造林地块,报区农经委进行预审。 (二)区农经委按照各街道上报情况,对各地块现状进行核实,编制全区下一年度造林计划,6月30日前提请区政府审议通过后,转发各街道及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造林施工时间集中在本年度9月至转年4月底。树木栽植完成后,由各街道组织自查验收,并向区农经委申请验收。 (四)区农经委、区财政局及相关街道共同组成验收小组,按标准对新造林工程及1年以上林地管护情况进行现场验收。 四、资金拨付和管理 (一)资金拨付。新造林补助资金采取预拨和验收合格后拨付的方式,即植树前预拨40%做为启动资金,验收合格后,将其余60%资金一次性补助到位。管护补助资金采取年度一次性拨付方式,即对年度管护验收合格地块,补助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位。 (二)资金管理。补助资金纳入区财政年度预算,并设置专门账户,补助资金拨付渠道为区财政直接拨付到街道。区财政、区农经委对资金使用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