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前位置: 信用中国(天津东丽)>>政策法规>>东丽政策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及管理职责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5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及管理职责的通知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现代服务业
领导小组成员及管理职责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2007年东丽区成立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以来,积极推进我区现代服务业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鉴于各部门主要领导人员变动较大、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议事机构)由发改委划入商务委等情况,对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杨茂荣 副组长:王连成 白凤祥 段益民 丁 梅 张洪宝 刘克强 张 嵩 成 员:傅国华 邱守江 孙茂长 徐继珍 李 旭 白宝忠 张克奎 庞 旭 刘学颖 储毓明 李民强 林振华 王 峰 贾小龙 魏 江 李 勇 李咸群 姜徳喜 刘茂江 边仕苓 宁培建 宋文华 徐 瑾 张者玉 袁茂霞 耿俊青 李义柱 陶玉珍 胡德方 李慧良 毛顺来 刘宗艳 韩孝堂 王世平 孙合明 吴晓春 宋立夫 杨治刚 张建东 李光华 杨 灏 刘 柱 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委,办公室主任由傅国华兼任。 二、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审议全区现代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督促检查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的贯彻落实,统筹部署全区现代服务业重大任务,研究解决现代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三、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牵头组织拟订全区服务业发展战略,提出落实的可行性建议。组织制定全区服务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服务业成员单位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服务业发展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制定并落实扩大服务业总量、提高服务业比重、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各街域、经济功能区推进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监督重大项目建设进度,参与服务业项目招商论证工作。负责服务业经济运行情况的监测、预测和分析,会同相关部门针对服务业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相关建议。负责全区服务业主要经济指标的分解和考核工作。督查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商务委:负责商贸流通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牵头做好商贸流通业、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负责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发改委:负责牵头组织制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营利性服务业培育发展,协调并督促服务业重大项目的建设工作。 区工信委:负责信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培育发展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农经委:负责农业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项目的培育引进,农业服务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科委:组织科技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科技服务业的培育引进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建委:负责房地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对房地产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做好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市容园林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好市容园林企业的培育引进和调查统计工作。 区卫计委:负责卫生事业的管理发展工作,做好医疗卫生、康复疗养、心理咨询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合作交流办:负责服务业招商选资工作,组织筹办服务业招商选资推介活动,做好服务业招商项目和楼宇经济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金融办:牵头做好金融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和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引进境内外金融机构,搭建政、银、企合作平台,为产业发展提供健全完善的金融服务。 区审批局:负责服务业企业设立审批工作,对服务业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做好企业设立和注销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服务业财税政策的落实和汇总工作。做好会计、税务等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国税局、地税局:负责全区服务业税收数据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做好纳税前50名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 区国土分局:负责服务业用地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好全区服务业用地的动态管理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规划分局:负责对服务业规划的调整和深化工作,做好服务业项目的规划服务工作。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质检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培育引进检测检验项目,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区统计局:负责全区服务业发展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完善服务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报表制度,做好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服务业就业政策的落实和培训工作,做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旅游局:负责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好旅游服务企业的培育发展和星级宾馆、旅行社、旅游景区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社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好养老服务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和相关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工作。 区教育局:负责教育事业的管理发展工作,协调指导全区学校布局与建设,做好国内外知名品牌教育培训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文广局:负责文化娱乐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牵头做好文化创意产业的培育发展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体育局:负责体育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积极引进社会化资本进入体育领域,负责各类经营主体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司法局:负责法律服务业及相关行业的培育发展工作,做好法律服务机构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房管局:负责房地产销售、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等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环境治理和保护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好环保企业和服务机构的引进培育和统计分析 工作。 区水务局:组织制定水利管理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负责水利基础设施开发、水资源保护等项目的培育引进和统计分析工作。 区运管局:负责交通运输、仓储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交通运输业、仓储服务业企业的统计分析工作。 邮政管理局:负责邮政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做好邮政业务和快递业务的培育发展工作,做好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各街道办事处、经济功能区:负责本地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的制定落实工作。负责服务业示范园区、特色产业园、服务业重点项目的规划建设工作。负责本地区服务业经济运行分析工作。 五、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工作制度 (一)领导小组会议制度。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会议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形式召开。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成员单位参加,总结过去一年工作,部署新一年任务。不定期会议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召开,出席会议人员根据具体问题确定,主要研究解决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二)工作情况上报制度。各成员单位定期向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主要指标完成情况、重点项目和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分析、建议措施)等相关材料。 (三)信息建议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围绕本区域或本行业实际情况,每月向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至少2条工作信息,全年上报至少3条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措施或建议。 (四)重大问题反馈制度。全区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承接部门需及时向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和成效。 (五)目标管理考核制度。区商务委根据全区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细化目标任务,制定考评细则,按照要求监督责任单位做好月自查、季自评工作。 (六)工作情况通报制度。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工作制度,定期对现代服务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情况以简报方式进行情况通报。 2015年8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