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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关于落实

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关于落实东丽区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529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落实东丽区绿化惠民两年

行动计划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动落实《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丽政办201441号)文件部署,按照区政府工作要求,区市容园林委积极推动各街道自2014年秋全面启动了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结合目前各街道落实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为有效指导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任务

按照《东丽区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坚持大绿密植、只增不减、因地制宜、适地适树、超前谋划、创新思路、建养统一、属地管理的工作原则,通过开展大规模的绿化美化和造林行动,到2016年底,共完成绿化惠民建设项目46,绿化面积总计3495.39亩,其中: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项目40个,绿化面积2580.99亩;不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项目6个,绿化面积914.4亩。(详见附件1

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40个项目分两年实施,其中:2015年底前完成29项,共计956.39亩,2016年底前完成11项,共计1624.6亩。

二、责任分工

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各街道绿化惠民两年行动工作的监督、指导和推动工作;区市容园林委和各街道负责本单位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建设标准组织实施。(详见附件2

三、项目实施

绿化惠民46个项目中,符合规划用地的项目共有40个,不符合规划用地的项目共有6个:

(一)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项目,由相关街道按照立项、财审、招投标等工程建设程序和时间节点落实完成。(详见附件3

(二)不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项目,其中:1个项目土地性质为国有土地,5个项目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由所属街道按照区市容园林委审定的绿化施工方案组织实施。(详见附件4

四、资金筹措

(一)按照各街道负责实施的绿化惠民项目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1.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项目采取以下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1)由区街两级财政按6:4的比例共同出资建设。

2)实行市场化运作,吸纳社会资金出资建设,后期纳入项目开发用地建设范围。

3)街道财政全额垫资建设,后期纳入绿化带或项目开发用地建设范围。

2.不符合规划用地的绿化惠民项目采取以下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1)实行市场化运作,吸纳社会资金出资建设。

2)街道财政全额垫资建设。

3)村队出资建设,纳入村集体资产。

(二)绿化惠民养护经费和租地经费由区财政列支(不含6个居住区绿化提升项目养护经费)。

附件:1.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汇总表

           2.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项目建设标准

3.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符合规划项目统计表

           4.绿化惠民两年行动计划不符合规划项目统计表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529印发



附件:

  东丽政办〔2015〕15号附件1-4.doc


文章关键字: 惠民 项目 计划 方案 东丽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