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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12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201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国办发[2014]33号)和《市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方案>的通知》(1%协调小组[2014]2号)要求,结合东丽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调查目的 摸清2010年以来我区人口数量、构成以及居住等方面变化情况,为研究未来人口状况的发展趋势,科学制定我区“十三五”时期的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我区人口、就业、教育等政策,统筹安排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实现美丽东丽建设的总目标,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对象、内容、时间和方式 调查对象为抽中调查小区内的全部人口,不包括港澳台居民和外国人。本次调查涉及我区各街道及功能区中的120个调查小区,共3万多人,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社会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调查的标准时间是2015年11月1日零时。 本次调查采用互联网自主填报与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PDA)入户登记相结合的方式。 三、组织领导 以“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共同参与”为原则,成立东丽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统筹全区的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任协调小组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建委、计生委、统计局、财政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教育局、房管局、公安分局、工商分局及各街、功能区组成。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统计局,具体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办公室工作人员由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选派人员组成,并派驻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协调小组及其办公室于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结束时自行撤销。 各街道、功能区要按照国务院及市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文件要求,设立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广泛动员和组织被调查者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要坚持依法调查,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调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不得作为对调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 四、调查职责分工 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分工做好人口抽样调查工作: (一)统计局负责调查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 (二)发改委负责调查方案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及有关专项规划编制的衔接工作; (三)公安分局负责提供户籍人口、流动人口等资料,并协助做好现场登记工作; (四)计生委负责做好新出生人口的如实申报工作; (五)宣传部负责做好调查的新闻宣传以及新闻媒体的组织协调工作; (六)教育局配合做好各类院校内调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 (七)民政局配合做好调查区域的划分工作; (八)财政局负责调查经费的落实和协调工作; (九)人力社保局配合做好调查工作人员的抽调工作; (十)建委配合做好建筑工地调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 (十一)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做好集贸市场、专业化商城以及私营个体单位内外来调查对象的调查登记工作; (十二)房管局配合做好住房情况调查的业务指导和物业管理小区调查的协调工作。 五、调查总体安排 根据全国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时间进度安排,我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从现在至2015年10月底前为准备阶段。主要工作内容:组建东丽区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抽取调查样本,选调和培训调查工作人员,落实调查经费,做好调查物资准备,划分与核实调查区域,开展人口抽样调查宣传工作,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做好调查前摸底工作等。 (二)2015年11月1日至12月中旬为调查登记和主要数据汇总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入户登记,复查,开展事后质量抽查,对主要指标进行汇总整理。 (三)2015年12月下旬至2016年1月为数据处理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汇总、整理全部上报数据,生成主要指标变动情况。 (四)2016年2月至2016年8月为调查资料开发利用和总结表彰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对调查数据进行评估,发布主要数据,对调查资料进行开发利用,编辑出版人口抽样调查资料,进行人口抽样调查总结表彰工作等。 六、调查工作人员的借调、招聘和培训 每个调查小区至少配备一名调查员,每个被抽中的村、居委会配备一名调查指导员。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可以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借调,也可以从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社会招聘。 培训工作由区人口抽样调查办公室负责对全区各街道和功能区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统一培训。 七、调查经费保障 2015年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和天津市要求,实行分级负担的原则,由区和街道、功能区财政分级负担,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各级调查经费及时拨付到位。 附件:东丽区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东丽区1%人口抽样调查协调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张洪宝 副区长 副组长:姜德喜 统计局局长 杨声远 政府办副主任 宋立夫 发改委副主任 刘 萍 计生委副主任 孙国春 公安分局人口管理支队政委 成 员:魏俊香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介华 建委副主任 王 刚 教育局副局长 解山锁 民政局副局长 李 罡 财政局副局长 王树祥 人力社保局副局长 张大鹏 房管局副局长 郑国义 统计局副局长 刘宝成 工商分局副局长 王兴卫 张贵庄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葛旭明 丰年村街办道事处副主任 袁怀国 万新街道办事处党委委员 杨泽宝 无瑕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乃军 新立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邢 炜 华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张玉国 金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赵振祥 军粮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翟冰若 金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李晓霞 东丽湖街道办事处主任 刘 耘 东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 张文强 航空商务区管委会副主任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统计局局长姜德喜担任。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