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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1017

 

 

           东丽区地下水压采实施方案

一、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一)地下水开发利用现状

全区现有机井618眼,其中农用井432眼,工业用水井186眼。以2011年为基准,我区地下水开采量为1398.98万立方米,其中市属企业开采量为170.66万立方米,农村生活用水量为665.36万立方米,农业生产用水量为346.33万立方米,工业用水量为216.63万立方米。

(二)存在问题

1.水位下降

60年代初,我区深层地下水水位埋深较浅,70年后随着地下水开采强度的逐渐加大,地下水水位埋深平均年降幅 4—6米;80年代初,地下水水位埋深平均年降幅 6—8米;引滦入津通水后,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趋缓,但地下水水位埋深平均年降幅仍达 1—2米。

2.地面沉降

深层地下水的开采是我区地面沉降的主要因素之一。2013年我区地面平均沉降在30毫米左右,沉降量大于50毫米的面积为65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新立街、军粮城街、无瑕街海河沿岸村队。

二、压采目标及实施安排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指导思想

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要求,坚持保护优先,全面节约,合理开发,高效利用,通过采取综合措施,合理调配各种水源,充分利用引滦水、南水北调和其他水源,加快替代超采区地下水开采,严格地下水开发利用管理,着力解决地下水超采问题,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分步实施。根据替代水源工程现状及规划建设情况,按照先城区后农村、先生产后生活的原则,分区、分阶段稳步推进。

2)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根据区内自然条件和经济发展状况,针对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影响程度、水位降落漏斗位置等,以严重超采区为重点,同时兼顾一般超采区。

3.工作思路

在大力提高用水效率,严格控制用水需求增长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地表水、自来水和再生水,合理配置替代水源,实施地下水压采。依据总量控制目标、替代水源情况以及压采工作的难易程度,对地下水用水户逐步进行压采,首先压采具备自来水水源的地下水用水户,其次是自来水管网覆盖区域但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地下水用水户,最后是超采严重区域的农村用水户。

(二)总体目标

按照天津市地下水压采总体规划的部署,南水北调通水后我区地下水压采目标为:

20142015年,完成区属企事业单位地下水压任务,压采量为143.69万立方米。

20162017年,完成农村生活用水地下水压采任务,压采量为335.2万立方米。

市属工业用水压采148.77万立方米(由市水务局负责实施)。

(三)实施进度安排

2014年完成双水源用户5家压采,转换水量22.58万立方米,封存机井6眼;

2015年通过铺设自来水管网完成区属工业用水户59家压采,转换水量121.11万立方米,回填机井67眼。

2016年完成农村生活用水户27家压采,转换水量157.37万立方米,回填机井46眼,封存机井20眼;

2017年完成农村生活用水户17家压采,转换水量177.83万立方米,回填机井27眼,封存机井20眼。

具体压采工作按年度实施见表1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东丽区地下水压采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刘克强同志任组长,区水务局局长陶玉珍同志任副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区政府办、发改委、农经委、建委、工业经委、财政局、水务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及各街道办事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地点在区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陶玉珍、杨海良同志兼任。各成员单位应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压采工作顺利完成。

(二)落实压采责任

地下水压采实行属地负责制,各成员单位具体职责如下:

政府办:负责各部门的统筹协调工作。

发改委:负责地下水压采方案的立项工作,落实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和农业项目取用地下水。

农经委:负责调整农业种植结构,采用现代化手段加快农业节水技术改造,减少地下水开采。

建委:负责与自来水公司沟通协调。

工业经委:负责协调各工业压采单位进行地下水压采,为工业单位提供节水技术支持。

财政局:负责地下水压采工程资金的筹措、使用及管理工作。

水务局:负责地下水压采工作的具体实施。

规划分局:负责自来水管线规划审批工作。

国土分局:负责自来水管线铺设用地管理及协调工作。

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地下水压采工作。

(三)加快替代水源和机井封填工程建设

按照有关规划,加快推进再生水回用、雨洪水利用工程建设,加快推进供水管网延伸建设,为压采地下水创造水源条件,对压采范围内的机井严格按要求回填、封存。

(四)运用价格杠杆推动地下水压采

严格执行地下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确保应收尽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减免、缓征或停征水资源费。

(五)严格禁、限采区管理

严格执行地下水禁、限采区的管理规定,严格控制新打井数量,除生活用水井以外不再新批开采井,按“填一打一”原则只能更新现有机井,严格控制开采量不超过总量控制目标。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企事业单位自备井,取水许可证到期后,不再换发新证,自备井限期封停。禁止城市绿化用水取用地下水。严格执行地下水取水许可项目合规性审查管理规定。

(六)完善监测控制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下水水位、水量、水质监测体系,健全地下水自动监测网络。加强新增设施农业机井监管,安装无线远传水表,实行水量的实时监测。

(七)严格监督考核

强化地下水压采的监督考核,将地下水压采目标和任务纳入成员单位绩效考核,及时公布地下水压采工作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0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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