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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运管局等部门拟定的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运管局等部门拟定的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转发运管局等部门拟定的小客车

指标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运管局、公安分局、审批办、应急指挥中心、信访办拟定的《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1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的决策部署,做好我区服务窗口现场受理指标申请工作,按照全市统一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3〕45号)文件要求,天津市小客车指标受理工作实施主体为天津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下设的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各区县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受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委托负责现场受理指标申请工作。

二、工作主要内容

(一)承担我区小客车指标调控的各项业务,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的受理;

(二)承担小客车指标调控政策的现场咨询和解释工作;

(三)负责我区行政许可中心受理专线电话预约系统管理应用;

(四)承担指标配置过程中的各类投诉咨询、复核业务的办理;

(五)负责受理材料的分类、汇总、归档,做好台账的记录工作;

(六)负责建立我区指标调控的工作业务流程、内部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

(七)负责根据市调控办发布的摇号、竞价成交结果发放指标证明文件;

(八)负责对指标调控管理系统终端进行日常运行维护、更新升级,保证系统正常运行。

三、工作安排

(一)全市总体进度安排

1月11日调控系统开始测试;1月16日调控系统上线运行并接受申请;1月20日全市现场服务窗口通过电话预约受理现场申请;2月25日进行第一次竞价配置;2月26日进行第一次摇号配置。

(二)我区工作安排

1.工作进度:

按照时间顺序,将主要工作分为“筹备”、“测试”、“受理”、“常态”四个阶段。

(1)筹备阶段(1月7日至1月11日):

一是与天津市小客车调控管理办公室签订《区县交通(运管)局小客车调控工作委托书》。二是配合市调控办摸底我区行政许可中心窗口数量、承担业务、人员构成、岗位职责、硬件配备等情况。三是选派窗口工作人员。四是参加培训。五是协调区审批办筹备许可中心窗口、预约电话机、电脑等硬件设备,疏理各项工作流程、管理制度及便民服务措施。

(2)测试阶段(1月11日至1月15日):

配合开展系统上线测试工作,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对称,同步响应。

(3)受理阶段(1月16日至1月20日):

2014年1月16日至2月26日为窗口受理缓冲期,为了保证缓冲期内受理工作有条不紊,缓冲期结束后平稳过渡,我区各相关部门需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管理、协调工作。一是16日起,调控系统上线开始接受网上申请,小客车指标现场受理服务窗口完成申请表格、文书、办事指南等准备工作,完全具备受理申请能力。二是配合全市宣传报道,积极引导我区居民群众利用网络进行申请,最大限度减少现场申请人数。三是20日启动窗口受理,区运管局与公安东丽分局、应急指挥中心、审批办、信访办等应急响应单位联动,确保当日申报秩序平稳。

(4)常态阶段(1月21日开始):

一是做好小客车指标现场受理服务窗口服务解答、申请受理工作。二是制定并实施《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常态工作方案》,落实人员及工作职责。三是做好日常系统维护工作。四是做好档案管理、移交工作。

2.窗口设置要求

按照全市统一要求,我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工作进驻区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并落实相应窗口及软硬件设备。一是运管局派驻2名专职窗口工作人员。二是区许可中心为窗口配备电脑、电话、打印机、传真机等设备。三是窗口设置公示牌,放置办事指南,方便群众查阅。

四、服务对象

需要现场确认或者提供书面资料的,以及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只能通过电话预约或按要求必须到窗口办理小客车指标的申请人。

五、工作流程

步骤一: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和机动车驾驶证通过预约或直接到窗口办理小客车指标申请业务,如实填写申请表格。步骤二:窗口服务人员登录网站录入申请人信息,生成申请编码。步骤三:市有关部门对申请人信息进行审核,于每月23日在指定网站公布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其申请编码确认为有效编码;未通过审核的,可申请复核。步骤四:申请人持有效编码参加竞价(每月25日)或摇号(每月26日)。步骤五:市调控办于指定网站公布竞价和摇号结果。(每月8日24时之前提出的申请纳入本月指标配置,每月9日零时之后提出的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步骤六:获得小客车指标的申请人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也可到窗口申请打印。步骤七:申请人在指标有效期内(6个月)购置车辆并完成注册登记。

六、组织领导

成立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工作协调小组。责任单位由区政府办、区运管局、区审批办、公安东丽分局、区信访办、区应急指挥中心共同组成。

各责任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政府办: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协调督导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工作职责。

运管局:建立市区联动工作机制,落实系统上线和日常申请受理工作。做好政策的答疑、解惑等宣传引导工作。制定《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工作应急预案》,提高对人群高度聚集、供电中断等不可预测情况的应急处置能力。按照调控技术要求,做好人员、技术保障工作,确保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工作平稳有序。

审批办:1月15日前落实小客车指标现场受理窗口设置;开通窗口预约电话;配置相关电脑、打印机、传真设备;将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业务纳入中心电子排队系统,规范现场秩序,方便群众等候;保障窗口电力、网络供应。缓冲期设置聚集人群疏散区域,协助运管、公安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和安抚工作。

公安分局:1月20日—2月26日向服务窗口派驻公安警务人员,落实《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工作应急预案》相关职责,及时控制、处理窗口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

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各部门对窗口可能发生的人员踩踏等不可预测情况进行及时处置,完善应急预案。

信访办:会同运管局负责接待因窗口受理工作引发的上访个体和群体,解答相关政策,及时化解矛盾。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和确定的任务,抓好推动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完成。

(二)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着力推进窗口服务体系建设,统筹兼顾,把握重点,逐一落实。落实专人,严格按照时间进度要求,关紧后门,倒排工期,确保各项工作按时间节点完成。

(三)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积极引导市民群众理解支持限购政策,发挥文明服务窗口的示范作用,提高服务人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

(四)紧密配合,加强沟通。指派专人负责小客车总量调控对外窗口业务受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相互协调配合,按工作技术要求和每月受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做好各项工作部署,形成常态化对接机制,保证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附件:1.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常态工作方案

2.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工作应急预案

3.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说明

附件1

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

常态工作方案

根据《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为保证申请人方便、快捷地在窗口办理小客车指标相关业务,以“以人为本、方式多样、科学引导、安全有序”为工作目标,按市、区工作会议要求,决定从2014年1月21日起东丽区小客车总量调控申请受理工作常态化。

一、工作机构

为加强我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工作办公室。

组  长:王  毅

成  员:杨海南  刘雪颖

二、工作方式

(一)申请人直接到窗口办理指标申请业务;

(二)申请人进行电话预约后可在窗口优先办理指标申请业务;

(三)推荐电话预约,保障窗口受理工作安全有序。

三、服务对象

(一)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申请人;

(二)按要求应当到窗口办理的申请人

1.申请人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的;

2.申请增量指标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符合《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

四、服务内容

(一)提供指标申请业务、复核业务和打印指标确认通知书业务的预约,电话预约的申请人可以在窗口优先办理;

(二)做好窗口服务解答、咨询工作;

(三)做好日常系统维护工作。

五、受理流程

(一)申请人可提前拨打预约电话或直接到窗口办理指标申请业务;

(二)预约成功的申请人,按照告知的时间,到指定窗口办理业务;

(三)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申请人预约时间,按顺序优先办理。

六、工作任务

(一)电话预约

1.保障小客车指标申请预约受理电话的正常使用;

2.做好话务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3.根据窗口受理日派单量,结合窗口直接申请量,统筹做好电话预约派单量。

(二)窗口受理

1.做好小客车指标申请窗口各类业务的受理工作;

2.接受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公室的业务指导;

3.做好办理窗口业务办理量及窗口情况的汇总,并与市调控办信息中心做好对接。

(三)宣传解释

1.通过新闻媒体做好窗口业务受理方式的宣传工作;

2.在窗口摆放宣传资料,向申请人介绍窗口业务办理流程和方式;

3.做好对申请人的宣传解释工作。

(四)业务受理辅助

1.做好窗口档案的收档、整理、保存工作;

2.接听并整理投诉热线反映的问题,妥善处理人民群众的投诉和意见;

3.做好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系统及公告栏、办事指南等板块信息的更新工作;

4.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加强政风行风监督检查,做好举报投诉登记、分类、调查和处理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小客车指标申请窗口受理工作,按照各项工作任务、业务流程和每月受理工作的时间节点做好工作部署,明确工作职责,抓好组织推动。

(二)加强沟通,紧密配合。积极协调市、区相关部门,形成常态化对接机制,保证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注意畅通宣传渠道,切实做到受理前精心筹划,受理时严密组织,受理后认真办理,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及时对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引导市民、居民理解支持限购政策,为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要注重与市民沟通方式,问题答复要口语化、精炼化,避免使用晦涩冗长的公文语言,确保交流效果。

附件2

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

工作应急预案

为提高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的安全防范水平和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提供良好申报环境和高效、便捷的现场服务,保证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现制定预案如下:

1.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重点研判现场受理初期人群高度聚集带来的安全隐患及应急管理。

预案兼顾考虑事故灾难、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此类应急预案纳入窗口所在行政许可中心统一的应急管理体系。

1.2基本原则

现场服务窗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遵循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密切配合,反应及时、规范有序、措施果断的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组织机构

本区小客车指标申请现场受理服务窗口应急管理工作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负责,区政府办协调、督导各相关部门做好有关应急响应工作。建立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区政府办、公安分局、审批办、应急指挥中心、信访办作为应急响应支持部门。

成立东丽区小客车指标申请受理窗口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区政府办主管主任

副组长:运管局、公安分局、审批办、应急指挥中心、信访办负责同志

成  员:区政府办、运管局、公安分局、审批办、应急指挥中心、信访办

2.2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研究制定应对突发公共事件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研究制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综合预防和联合救援行动;指导受理窗口应急处置工作;当突发公共事件超出处置能力时,依程序请求相关部门救援;做好年度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总结分析工作。

各部门具体职责:

政府办:按照《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协调督导责任单位落实各项应急响应职责。

运管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应急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措施和意见,负责突发公共事件的监测预警,快速有效地处理应急事件。

公安分局:在现场服务窗口受理缓冲期内派驻临时工作组,对高度集中人群进行预防性疏散,对受理现场治安或暴力事件进行提前干预、现场处置和事后调查处理,避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窗口恢复常态工作后,协助窗口做好各项治安工作。

审批办:设置窗口咨询台和聚集人群疏散区域,协助运管、公安部门做好人员疏散和安抚工作,保障窗口电力、网络供应。

应急指挥中心:组织各部门对窗口可能发生的人员踩踏等不可预测情况进行即时处置,完善应急预案。

信访办:负责接待因窗口受理工作引发的上访个体和群体,解答相关政策,及时化解矛盾。

3.分类应急预案

3.1人群高度聚集

3.1.1风险研判

小客车指标涉及群众自身利益,社会关注度极高。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活水平提高,近年来小客车购置需求日益旺盛。“摇号、竞价”的限购政策出台后,一方面“车牌”指标的稀缺性直接刺激了潜在购车人群从众心理;另一方面“摇号等待”的心理预期也会把一些本并不急于购车的群体直接转化为指标申请人。

目前,全市常住人口1413万人,其中约有400万人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2012年以来,机动车年增长量为30万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达到270万辆。我市仍处于机动车数量增长的高发期,潜在需求巨大。因此,小客车调控系统上线接受申请后,必然产生申请人数的峰值。

据统计,北京小客车调控系统上线第一天,申请者突破万人仅用20分钟,首月申请总量达到30万人,其中窗口受理2000件次以上。广州首月受理3.9万人,窗口受理申请1000件。考虑到城市地域差异和居民行为习惯,预计我市窗口申请数量将高于北京、广州。

综上,深入研判潜在风险,做好现场受理的应急预案对于小客车指标整体工作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3.1.2应急措施

为化解人群高度聚集的潜在安全风险,将有关应急措施划分为“预防性措施”和“应对性措施”。

预防性措施包括:延迟受理、限定范围、电话预约、市区两级服务体系、提前发布受理公告、媒体宣传引导等6项措施。

应对性措施包括:设置前置咨询台、预留疏散区域、开设自助办理区、志愿者协助网络申请等4项措施。

(1)延迟受理:小客车调控管理信息系统预计16日零时上线受理申请,为避开集中受理高峰,现场窗口受理日期滞后于网络申请日期,初步拟定为20日起现场开始受理。

(2)限定范围:规定以下四种情况予以优先窗口受理,一是不具备上网条件或者上网能力的;二是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的;三是申请增量指标的港澳台地区居民、华侨和外国人;四是其他指标申请。

(3)预约电话:东丽区直接拨打窗口电话——进行预约,通过电话预约合理安排每天的办理数量,对申请者进行分流,防止集中办理。

(4)建立区级服务体系:在东丽区行政许可中心设立一个专门窗口,接受业务受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窗口,确保不出现人流大量聚集。

(5)提前发布受理公告:按照市交通港口局调控办统一安排,拟将受理指标申请的公报提前发布,给公众充分了解的时间。按市调控办工作安排,力争1月13日前发布受理公告。

(6)媒体引导。发布受理申请公告的同时,在区级媒体开展大规模宣传引导工作,引用“16日起受理网络申请”等醒目标题,引导申请者在网上办理。同时,将网络申报流程图在媒体公示,为申请者提供快捷、准确的操作指南,加大对网上申请便捷性的宣传力度。

(7)设立窗口咨询台:窗口工作人员提供现场解答服务,提前培训2名指标受理业务的工作人员,遇有人流大量集中,做好现场解答服务工作。

(8)预留疏散区域:当窗口现场聚集人数超过30人以上时,由公安警务人员对聚集人群进行疏导,引导咨询类聚集进入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指定区域。由区运管局工作人员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发放申请指南,引导群众网上申请。

(9)开设自助办理区:为申请类聚集提供自助办理服务,将办理流程及操作步骤详细地提供给具有上网操作能力的申请者,由申请者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自助申请。

(10)志愿者协助申请。组织2—4名志愿者,在许可大厅候命,当窗口办理不能满足现场需要时,开启无线网络,临时在填表区架设笔记本电脑,协助办理指标申请业务,缓解窗口工作压力。

3.2网络中断、被入侵攻击破坏

3.2.1当网络系统中断或受到严重入侵攻击破坏时,窗口工作人员应立即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进行人工应急操作。应急领导小组协调各窗口迅速对网络系统进行检查,抢修网络系统,及时恢复数据使用功能。超过3小时不能恢复的,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

3.2.2窗口工作人员做好日常网络系统维护工作,及时安装、更新杀毒软件、定期给服务器安装补丁,禁用GUEST帐号,关闭不必要的服务,禁止建立空连接,定期备份数据库。

3.3治安或暴力事件

3.3.1缓冲期内,窗口出现争吵、一般纠纷或有人实施暴力行为,窗口服务人员和派驻公安警务人员能及时控制处理的应及时控制处理,尽可能制止一切暴力行为,并注意自身态度和方式,使用语言要文明。派驻公安警务人员及时将有关肇事人员带离现场,进一步核实情况,并依据法律途径进行处理。常态服务阶段,如现场失控,应尽快报公安机关,如果肇事人员中途逃离,应留意肇事人员的衣着相貌特征以及逃跑的交通工具特征及车牌号码,以便在公安警务人员协助调查。

3.3.2做好事发现场事态发展过程的录像录制及保护工作以备查。公安警务人员负责控制肇事人员,劝留目击者或留记联系方式。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客观及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发生武力冲突或口角。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的,要及时组织抢救,如遇重大伤亡事故,应拨打急救电话“120”,说明事发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及联络电话、接应急救车地点等。

3.4停电应急

3.4.1立即检查中心电源线路故障,关闭电脑主控机房设备,进行数据自动备份检查,中心电脑、电器、显示屏等设备切断电源,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修,稳定正在办事群众的情绪。

超过3小时无法恢复电力供应的,窗口工作人员应告知办事群众恢复办理时间,对拒不离开的采取人工登记的办法,办理好每一件服务事项,各窗口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对外宣传解释工作。

3.4.2停电故障排除后,窗口工作人员尽快做好资料的电脑补录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做好对外宣传发布工作。

3.5档案灭失或重度污损

3.5.1申请人档案灭失或重度污损,应迅速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同时利用监控录像、调取录入登记等方式,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做好解释工作,同时将档案恢复现状。

3.5.2做好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备案工作,建立应急防控制度,减少档案污损、灭失几率。

3.6地震灾害、洪水灾害和火情灾害

3.6.1当一般地震灾害或洪水灾害发生时,窗口应当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震情、灾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应急工作情况,小组成员应迅速进入临战状态,迅速有序组织指挥,做到高效组织、高效指挥、高效运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3.6.2震情、灾情确定后,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成立抗震、抗洪、抗灾抢险救灾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遇险人员的抢救、公共财产的转移、现场排险的安全工作,及时监督调拨应急食品药品、饮用水等储备物资,及时消除灾害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及时进行疾病控制预防,尽快恢复正常工作并及时安排和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抗灾工作。

3.7公共卫生安全事件

3.7.1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时,窗口知情人员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情况,领导小组接到报告核实情况后,立即报告相关卫生部门。

3.7.2各窗口负责疏散办事群众,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严格执行进出制度,并对办公场所进行清理、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疾病的传播;配合卫生部门做好现场调查处理,对工作人员实施针对性的免疫预防接种,同时加强常规计划免疫接种,确保不出现免疫空白;落实卫生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并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4.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制定,由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3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政策说明

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3〕45号)文件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我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试行期一年。现就《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主要政策做简要说明。

一、调控的车辆类型和指标类型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的“小客车”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分类标准,悬挂小型机动车号牌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及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其他需要实施调控的车型。(9人座以下,车身长度6米以下的小型客车)

《办法》中的调控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二、增量指标

(一)周期和额度。增量指标以12个月为一个配置周期。每个周期配置额度为10万个,按月度分配,并不得跨周期配置。

(二)配置比例。增量指标按照1∶5∶4的比例配置,即:每个配置周期内,以摇号方式配置的节能车增量指标为1万个,以摇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5万个,以竞价方式配置的普通车增量指标为4万个。

单位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12%,个人增量指标占配置额度的88%。

机关、事业单位不再新增公务用车指标,可按规定办理更新指标。

个人只能获取一个申请编码,单位获取申请编码的数量,按《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确定。一个申请编码只能选择一种指标配置方式。

(三)申请增量指标条件

个人及个体工商户申请:

1.居住地在本市,包括:

(1)本市户籍人员(不含蓝印户口);

(2)驻津部队(含武警)现役军人;

(3)持有效身份证明并在本市连续居住两年以上,且每年累计居住9个月以上的港澳台居民、华侨和外国人。

(4)持有效本市居住证或暂住证,并在本市连续两个年度以上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2.已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3.名下无车;

4.名下无指标;

5.两年内未发生逾期未使用增量指标的行为。

单位申请:

1.企业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上一年度(新注册企业当年)实际缴税总额5万元以上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税款总额每增加50万元可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8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200万元可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达12个后,税款总额每增加1000万元可再增加1个申请编码。

2.税款总额不足5万元,但上一年度在本市工商领域累计投资1亿元以上的,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累计投资每增加1亿元可增加1个申请编码,累计不超过4个。

3.新注册企业税款总额不足5万元,当年新开工工商业投资项目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投资额2亿元以上的可获得2个申请编码。

4.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凭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可获得1个申请编码。

(四)申请增量指标程序

1.选择指标配置方式,获取申请编码(上网或窗口)。

2.审核通过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

3.凭有效编码,参加增量指标摇号或竞价。

4.每月9日零时之后提出的申请,纳入次月指标配置。

(五)摇号、竞价时间安排。市调控办于每月26日组织摇号,遇节假日顺延。

竞价机构每月25日组织指标竞价,遇节假日顺延。每个申请编码需缴纳2000元的竞价保证金。每个竞价指标设保留价1万元,不设最高限价。

(六)有效编码保留期限。单位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至当年12月31日,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失效。

个人已获取的有效编码未取得指标的,保留3个月,保留期内自动转入次月配置。保留期满后需延长的,应在保留期满前提出延期申请,并自再次审核通过之日延长有效期3个月。未及时申请延期的,编码失效。

三、更新指标

(一)更新申请期限:单位和个人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应当自完成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更新指标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更新指标申领资格。

(二)单位需要更新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

(三)个人名下有两辆以上小客车的,只有一辆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其他需要更新的小客车须通过竞价方式取得更新指标。

四、其他指标

“其他指标”申请包括以下七种情况:

(一)我国驻外外交人员回国返津自带小客车;

(二)单位购置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

(三)单位购置营运小客车(出租汽车、教练车);

(四)单位和个人购置新能源车;

(五)个人因离婚、继承办理车辆转移;

(六)单位小客车因资产重组、改制、划拨等办理转移;

(七)单位和个人小客车被盗抢,立案满12个月。

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到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办理“其他指标”的申请。

 五、指标使用管理

(一)取得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在指定网站自行下载打印指标证明文件,或到服务窗口领取指标证明文件。

(二)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购车之日起60日内,凭指标证明文件和其他相关材料,缴纳购置税和办理注册登记。

(三)指标有效期为6个月且不得转让。逾期未使用的,视为放弃指标。放弃以摇号方式取得的指标,2年内不得再申请摇号指标。

(四)对提供虚假信息、材料,伪造、变造指标证明文件以及转让指标的,将取消申请资格、收回指标,3年内不再受理该申请人的申请。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115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指标 客车 人员 中心 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