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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1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东丽区内轨道交通站站前区域管理,创造文明、整洁、安全的站前环境,确保良好的治安秩序和交通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东丽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和任务

(一)工作原则: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协调联动。

(二)工作任务:通过设立区、街两级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机构,明确站前管理范围,开展站前治安秩序、交通秩序、配套设施、市容环境等管理工作,打造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区域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站前管理机构设立

在东丽区城市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立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办公室,各相关街道相应成立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组。

(一)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办公室

  任:区政府办分管副主任

副主任:张贵庄街、丰年村街、无瑕街、新立街、金钟街、华明街、军粮城街、海河高新区,区建委、市容园林委、民政局、运管局、执法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主管负责同志。

成员单位: 张贵庄街、丰年村街、无瑕街、新立街、金钟街、华明街、军粮城街、海河高新区,发改委、建委、市容园林委、财政局、民政局、运管局、执法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交警支队等相关部门。

(二)各街道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组

张贵庄街工作组、丰年村街工作组、无瑕街工作组、新立街工作组、金钟街工作组、华明街工作组、军粮城街工作组、海河高新区工作组。

组长由各街道和管委会主管负责同志担任。

(其它街道随未来轨道交通设站情况,相应成立站前管理工作组。)

各街道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组根据辖区内轨道交通站设置情况设立相应的管理分组,每个分组分别在站点设立专门办公室。由各街道牵头,运管局、执法局、公安分局安排专人常驻站点联合办公。

三、部门职责分工

(一)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办公室负责区内轨道交通站站前综合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组织召开站前管理有关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街道办事处组建本街道站前管理工作组,负责本辖区内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的具体工作。根据辖区内轨道交通站设置数量设立相应数量的管理分组,派驻专人牵头组织各成员单位共同做好站前区域管理。

(三)发改委负责依据天津市相关收费项目目录和收费标准,对站前管理工作涉及的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审批、备案,监督收费公示情况。

(四)建委负责牵头组织站前管理办公用房建设,协调站前区域市政配套设施维护工作。

(五)市容园林委负责组织站前区域及周边的绿化提升、立面牌匾规范、环卫设施配备等工作。

(六)财政局负责站前管理工作有关经费给予转移支付补助。

(七)民政局负责站前区域流浪、行乞等人员的救助。

(八)运管局负责对站前运营出租汽车违规运营行为,及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治理和纠正。

(九)执法局负责治理站前区域及周边的乱摆乱买、乱贴乱挂、违章建筑等,加强日常巡查工作。

(十)规划分局负责站前管理办公用房的规划工作,配合执法局开展违章建筑治理。

(十一)国土分局负责站前土地确权。

(十二)公安分局负责站前区域的治安工作,与铁路公安处等相关部门做好工作对接、配合。

(十三)交警支队负责站前区域及周边的交通秩序管理,规范站前停车秩序。

四、管理措施

(一)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工作按照政府统筹、属地管理、部门配合、协调联动的原则,分为区站前管理办公室、街道站前管理工作组和管理分组三级管理。街道站前管理工作组和管理分组负责日常的具体巡查、管理工作,各成员单位配合街道做好分管工作。

(二)各街道、运管局、执法局、公安分局分别抽调专人(街道不少于2人)到各站前管理工作组,驻站开展日常综合管理工作。其它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与各街道站前管理工作组做好对接,确保随时能够做到快速响应。需要本方案成员单位以外的部门配合工作时,由区站前管理办公室协调。

(三)站前日常的清扫保洁、秩序维护、巡查管理等工作由各街道负责,市政配套设施、园林绿化等养护管理及具体执法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按职责落实。其它公共设施按照谁设立谁养护的原则,落实日常养护管理。

站前管理工作组要加强对公共设施巡查,发现设施损坏,应当通知并督促管理部门及时修复。

(四)站前管理工作实行政务公开,由各街道牵头、各部门配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有关政务信息和热线电话。

建立健全各成员单位的信息共享机制,推动站前管理相关的巡查信息、政务信息资源高效利用,提高站前综合管理工作效率。

(五)站前日常的巡查、管理采取网格化管理模式,划片设专人负责,做到全天保洁、巡查,全覆盖管理。

各街道可以采取服务外包的形式,由街属企业或具备相关从业资质的社会企业代理完成清扫保洁、设施巡查和秩序维护、停车管理等工作。

(六)站前管理办公用房作为各轨道交通站的一项配套公建,随各轨道交通站一同建设并交付使用。

(七)站前管理工作的日常办公费用纳入区、街财政统筹。

(八)站前区域的市容环境、广告设立、设施安放、客运秩序、治安秩序、交通秩序及相关罚款、收费等工作由各成员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成员单位要将站前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抽调精干力量,加强协调联动,把具体工作想在前、做在前,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职责,确保打造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区域良好的窗口形象。

(二)加强监督考核。站前管理工作将纳入各街道、功能区市容环境考核项目,与各单位考核结果挂钩,作为以奖代补的一项重要依据。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办公室将组织相关人员定期对站前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情况通报。

(三)1115日前,华明街、新立街分别制定地铁2号线空港站及高铁军粮城北站站前管理办法,报区站前管理办公室备案。其它各街道做好辖区内轨道交通站周边市容环境管理工作。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办公室根据站前管理工作开展的实际情况,牵头拟定《东丽区轨道交通站站前管理规定》。

(四)本方案下发之日起,各街道站前管理工作组随区内轨道交通站建设运行情况进驻站点开展具体管理工作。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1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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