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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拟定的东丽区防汛预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水务局拟定的东丽区防汛预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

区水务局拟定的东丽区防汛预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区水务局拟定的《东丽区防汛预案》已经区人民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东丽区防汛预案

1.总则

1.1综述

防汛预案是做好洪涝灾害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的重要保障。在现有工程设施低于规划标准条件下,制定科学的防汛预案,使洪涝潮灾抗御有章可循,可最大程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东丽区防汛预案由区、街、村三级预案体系构成。为构建全区防汛指挥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体系,提高洪涝潮灾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对区、街、村三级防汛预案编制进行统一规范,街村预案参照区级防汛预案框架进行修订。区级预案内容包括总则、防汛体系、组织指挥体系、预警响应、防汛工作制度、各专项预案六部分。

总则明确了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工作原则和适用范围。东丽区防汛体系简要介绍了东丽区洪涝灾害特点,总结了东丽区防汛抗旱工作现状、近年来取得的成就以及存在的问题。组织指挥体系明确了全区防汛组织指挥架构,确定了洪涝潮灾防御的责任主体,全区防汛各有关单位的工作任务。防汛预警响应根据洪水预报、汛情、险情的危险程度将防汛预警响应划分为四级,明确了各级响应启动的条件、启动与终止的权限、上岗人员以及不同响应条件下区防指各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内容。工作制度从不同的角度对防汛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规定各部门工作的标准、规范,横向、纵向联动动作,从制度上使防汛工作落到实处。专项预案明确了排水、抢险、物资、供电等专业部门面对具体的防汛突发事件制定具体的方案,确立责任人、责任单位,落实具体措施、工作方法和工作步骤,从工作层面、业务角度两方面构建全区防汛应急事件处置体系。

东丽区防汛工作主要任务是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社会经济发展安全为根本任务,确保海河、新开河、金钟河、永定新河堤防行洪安全;保障农村十年一遇排涝标准的排水安全,遇超标准降雨把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城区排涝“大雨退水快、中小雨不积水”;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统筹做好城乡供水和防汛排水工作,确保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改善城乡水生态环境。结合我区防汛组织体系构架及运行机制,防汛工作具体的组织指挥原则为:洪水防御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排水除涝实行统一领导、区级指导、区域负责的工作机制。

1.2编制目的

做好洪涝潮灾防御工作,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特制定本预案。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天津市防汛预案》、《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排涝总体规划》等法律、法规、文件。

1.4工作原则

坚持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依法防汛、公众参与的原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东丽区境内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洪涝灾害包括:洪水、沥涝、风暴潮等灾害以及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

2.东丽区防汛防御体系

2.1防洪体系

东丽区地处由永定新河右堤、独流减河左堤、海挡和西部防洪堤构成的天津市城市防洪圈内,流经我区的行洪河道有4条,南有海河,北有新开河、金钟河、永定新河,承担着洪水入海任务。境内行洪河道全长62.343公里,其中海河30.118公里,新开河7.7公里,金钟河22.625公里,永定新河1.9公里。

2.2排涝体系

东丽区经多年建设,已形成较完善的排涝防御体系,主要包括河道、管道、泵站、闸涵。

2.2.1排涝体系概况

南北两侧的海河、金钟河为东丽区主要的排水出路;纵贯南北,沟通海河、金钟河的东减河、西减河、东河、西河、月西河、新地河6条二级河道,全长79.9公里,承担着东丽区排、蓄、调水的主要任务,;外环河、北塘排水河、排咸河贯穿南北与东西,均承担着城乡排水任务,全长51.1公里,其中外环河长18.4公里,北塘排污河长32.7公里;分布全区的30条骨干渠道,全长120公里,连接村庄、田间排水通道。

全区现有排水泵站131座,排水能力412.95立方米/秒。海河沿岸建有泵站22座,设计排水能力175.3立方米/秒,其中外环河泵站6立方米/秒,西河泵站20立方米/秒,中河泵站32立方米/秒,袁家河泵站20立方米/秒,袁家河二站30立方米/秒,天钢泵站9.6立方米/秒,重机工业园2号路泵站16立方米/秒,重机工业园5号路泵站16立方米/秒,街村管泵站58.5立方米/秒。金钟河沿岸建有泵站23座,设计排水能力126.24立方米/秒,其中新开河泵站5立方米/秒,南孙庄泵站22立方米/秒,新地河泵站40立方米/秒,水库泵站16立方米/秒,排水泵站承担着全区沥水排放任务;

区内还有中型水库1座,库容1799万立方米,坑塘洼淀4万亩,起着重要的调蓄水作用。

2.2.2.城区排水

东丽区城区排水主要由区建委所辖的东丽市政管理所和天津市第八排水管理所负责。

东丽区市政管理所负责的排水范围为东起丰年村,西至水东里,南起海河北岸,北至程林庄一、二村,涵盖外环线以内的张贵庄、程林、增兴窑地区、贵环小区,外环线以外的丰年村、民和巷以及华明家园等区域,排水设施有排水泵站5座,管道203.6公里,检查井7174座,雨水井5175座,排水出路主要为海河、外环河。

天津市第八排水管理所负责东丽区外环线以内的津塘路、跃进路、先锋路、程林庄路、崂山道、沙柳路等主干道雨水的收集与排放,排水设施有泵站9座,河道及管道共计148.28公里,排水出路主要为北塘排水河。

2.2.3园区排水

东丽区界内的天津滨海国际机场、空港加工区、空客A320项目、一重项目、华明家园、金钟新市镇、军粮城新市镇、军粮城工业园以及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天津钢铁有限公司、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等各类产业园区、大中型企业,各自已形成独立的排水系统,实现了雨水及时排除。各类园区排水出路主要为东丽区内的二级河道,也有部分区域直接排入海河、金钟河。

2.3防汛工作面临的形势

2.3.1防汛灾害的特点

东丽区防汛灾害呈以下特点:一是降雨分布极不均匀,局地性较强,6-9月份降雨量约占全年80%,且主要集中在几次强降雨过程,极易发生内涝。二是海河、金钟河承担行洪任务时,经常高水位运行,沿河口门极易倒灌。三是上游来水往往与内涝和海潮遭遇,加重灾害,特殊的地理位置和雨情水情特点,决定了东丽区“上有来水、中防沥涝、下受海潮顶托”的立体防汛格局。

2.3.2防汛工作存在的问题

区委、区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防汛抗旱工作,不断加大投入,在构建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方面作了很有成效的工作,尤其是近年来完成新建、改造外排泵站8座,增加排水能力151.6立方米/秒,新地河水库摘掉“病险水库帽”,防汛排涝能力有了明显提高,但防汛排涝减灾体系还不够完善。一是一级河道行洪压力较大。海河、金钟河沿岸还有15座病险口门未治理;海河左堤仍有4公里破损石墙需治理,金钟河左堤堤顶高程较低,如高水位行洪,将形成倒灌;海河和金钟河堤顶仍有43公里未硬化,下雨道路泥泞,坑洼不平,防汛抢险车辆和人员通行困难。二是城区部分低洼区域积水问题还未彻底解决。三是城乡排水矛盾仍较为突出。四是街、村水利设施老化严重,不同程度存有问题。

除存在防汛排涝能力不足、排水工程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隐患外,防洪工程、各项预案、抢险队伍和措施尚未经过洪水的实战检验,防汛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东丽区面临的防汛形势依然严峻

3.组织指挥体系

3.1组织机构

3.1.1指挥机构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成立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各街道办事处成立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防指统一领导下,开展防洪抢险、排水除涝工作。

各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3.1.2办事机构

区防指下设“一办六组”办事机构。

区防指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设在区水务局,是区防指的常设机构,其日常工作由区水务局承担。

区防指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每年汛前临时成立信息宣传组、防汛抢险组、物资保障组、转移安置组、治安保卫组、卫生救护组和区防办一起共同承担区防指的工作。

3.2区防指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

3.2.1指挥机构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

(1)区防指人员构成

指  挥:东丽区区长

副指挥:主管防汛抗旱副区长(主持日常工作)、主管农业副区长、区武装部部长

成  员:政府办、水务局、武装部、发改委、工业经委、商务委、农经委、建委、财政局、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环保局、房管局、运管局、统计局、安监局、人防办、应急办、东丽湖管委会、开发区管委会、公路局、供销社、规划分局、国土分局、公安分局、交管支队、消防支队、气象局、张贵庄街、丰年村街、无瑕街、万新街、新立街、金钟街、华明街、军粮城街、金桥街、新闻中心、天津市海河管理处、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八排水管理所、中国联通东丽分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滨海国际机场、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空港经济区城市管理局、军粮城机米厂、天津钢铁有限公司50个单位的主要领导。

(2)区防指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天津市防指的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下达抗洪抢险动员令,动员全社会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召开防汛抗旱会议,安排部署抗洪救灾工作;启动、终止全区防汛抗旱应急响应;下达重要防汛抗旱调度命令;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宣传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区防指各单位职责

区防指各单位按照《防洪法》、《防汛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防指的统一部署,根据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工作。防汛工作具体的组织指挥原则为,洪水防御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排水除涝实行统一领导、区级指导、区域负责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如下:

区政府办:负责全区防汛成员单位的协调工作,做好防汛信息的收集、分析,确保信息及时发布。

水务局:负责全区排涝调度,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度汛工程的施工。对全区防汛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做好排水泵站及国有扬水站维修养护、更新改造工作。组织有关单位对一级河道、二级河道、国有排水泵站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负责制定《东丽区防汛预案》、《东丽区行洪河道抢险与农村排涝分预案》。

武装部:负责组建13600名民兵抢险队伍,适时组织演练,负责组织民兵抢险。

应急办:做好防汛应急指挥及防汛演练的组织协调工作。

天津市海河管理处:负责海河、外环河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协调市防汛物资调运。

天津市永定河管理处:负责新开河、金钟河、永定新河防汛抢险技术指导,协调市防汛物资调运。

天津市排水管理处第八排水管理所:负责所管排水设施的维修维护,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各街道:负责一级河道业堤段安全及界内的二级河道违章建筑垃圾的清理,确保行洪、排涝畅通。确保自管泵站(点)、闸涵正常运行及各级排水渠道的畅通。做好村庄、农田及低洼地块沥涝水的及时排除。清理道路,保证防汛物资及抢险队伍的运送。确保辖区内居民居住小区、农业示范小区、工业产业园区的排水安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漏房屋的检查修缮及孤老户的安置等。做好汛情险情灾情的上报统计工作,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做好应急对策。定额足量储备防汛物资。

东丽湖管委会:负责制定《东丽湖防汛调度分预案》,做好防汛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东丽湖区域安全度汛。

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东丽开发区防汛预案,做好防汛检查,组织排水,确保开发区安全度汛。

发改委:做好防汛工程项目的立项审批。

工业经委:抓好街村企业的厂房、库房检修及排水,落实自保措施。

商务委:负责供应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组织协调工作,落实生活保障措施。

农经委:做好农田排水设备、抢险机械的储备。掌握农业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农业灾情统计,组织街村灾后自救工作。搞好雨季畜牧水产业的安全生产及防疫工作。

建委:负责城区排水,做好排水设施的维修维护,保证排水设施安全运行及管道畅通。做好城区临时排水设施及抢险物资的储备。加快积水片改造。负责制定《城区排水预案》。

财政局:筹措落实防汛资金,安排防汛经费。

民政局:负责灾民的安置和生活救济工作,全面做好灾情评估及统计。负责制定《灾民转移安置预案》。

教育局:负责校园排水,做好危漏校舍的检查维修,保证师生的人身安全。

卫生局: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和防疫工作。负责制定《救护及防疫预案》。

环保局:加强水质检查力度,防止水污染事件发生,制定《重大水体污染应急预案》。

房管局:做好公产房屋的汛前维修,保证安全度汛。

运管局:组织防汛抢险车辆,运送抢险物资和人员。负责制定《车辆保障预案》。做好海河渡口及渡船安全管理工作。

统计局:做好与防汛抢险有关的各项统计工作。

安监局:做好汛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做好危险化学品仓库及重点化工生产单位的管理工作,制定《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防洪安全。

新闻中心: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工作。

供销社:做好防汛抢险物资的储备,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

气象局:加强天气变化趋势的分析,重点加强短历时、大强度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对重要天气过程实施滚动预报,增强预报实效。

公路局:负责汛期道路设施安全;落实东丽区界内下穿通道责任单位,做好安全警示工作。

规划分局:负责防汛工程的规划审批。

国土分局:负责抢险占地的用前善后工作。

公安分局:做好防汛设施的安全保卫,维护防汛抢险秩序。

交管支队:保障防汛交通秩序,保证道路畅通。制定《东丽区防汛交通保障分预案》,并组织实施。

消防支队:负责防汛抢险救援工作。

联通分公司:确保防汛电话、防汛指挥中心光纤网络的畅通。

供电分公司:制定《东丽区电力保障分预案》,确保防汛抢险、排涝供电。

驻区各企事业单位:搞好本单位的雨水排放,保证安全生产,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防汛工作,及时交纳排水费。

3.2.2办事机构人员构成及工作职责

(1)区防办

①区防办人员构成

主    任:水务局局长(兼)

副 主 任:水务局主管防汛工作副局长

成    员:水务局各科室及基层单位负责同志

②区防办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防总、市防指和区防指的决定;负责与市防办的联系,协调区防指成员单位及各组;监督、检查、指导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防汛抗旱工作;收集整理市、区防汛抗旱工作动态,组织召开全区防汛抗旱工作会议,协调安排区防指领导检查活动;组织审定在建涉河项目(含防洪工程项目)、水库度汛方案;及时掌握、分析、通报东丽区雨、水、工情信息,河道、水库调度方案等情况,并提出意见;发布区防指Ⅳ级、Ⅲ级防洪应急响应,提出启动区防指Ⅱ级、Ⅰ级防洪应急响应建议;根据汛情发展变化,提请召开防汛调度会商会议,提出洪水调度参谋意见,并拟定、发布防汛调度指令,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防汛资金的落实和安排使用,组织做好应急度汛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协调驻区部队、民兵、预备役和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工作;调拨区级防汛抗旱抢险队伍调动和物资;做好防汛抗旱现场视频、图片等资料的采集整理;统计上报洪涝灾情。

日常工作由区水务局防汛科承担。

(2)信息宣传组

①信息宣传组人员构成

组  长:区新闻中心主任

副组长:区政府办、区水务局主要领导

成  员:区政府办、区水务局、区新闻中心主管领导

②信息宣传组职责

建立健全防汛抗旱信息报送、宣传制度;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材料和情况专报等文件;编写防汛抗旱简报、防汛快报等信息;组织做好防汛抗旱信息发布和宣传报道;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水务局党委办公室承担。

(3)防汛抢险组

①防汛抢险组人员构成

组  长:区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区武装部副部长、区应急办、市海河管理处、市永定河管理处、区人防办、建委、安监局、国土分局、消防支队、各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成  员:武装部、建委、应急办、水务局、市海河管理处、市永定河管理处、人防办、安监局、国土分局、消防支队、各街道主管领导

②防汛抢险组职责

了解周边地区雨水情、工情和险情,掌握全区河道、东丽湖的工情、险情,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市局河系处、相关街道和单位;制定除险加固措施和抢险方案,提出防汛抢险队伍、物资需求,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实施抗洪抢险活动,并为部队、民兵、预备役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抢险需求,及时派出专家组现场指导;督查各街道防汛抢险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水务局防汛科承担。

(4)物资保障组

①物资保障组人员构成

组  长:水务局局长

副组长:商务委、农经委、建委、民政局、运管局、供销社行政主要领导

成  员:水务局、商务委、农经委、建委、民政局、运管局、供销社主管领导

②物资保障组职责

负责防汛救灾和生活保障物资的储备、冻结,并落实责任制,保证汛期可随时调用;组织安排物资调运、抢险人员和转移群众输送工作;指导区级防汛抢险物资的操作与使用;建立、沟通防汛抢险物资渠道,保证物资及时补充到位;在特大洪水情况下,做好防汛抢险行动所需运输车辆的协调、组织、调运工作;做好防汛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区政府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水务局防汛科承担。

(5)转移安置组

①转移安置组人员构成

组  长:民政局局长

副组长:水务局、商务委、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各街道行政主要领导、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水务局、商务委、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房管局、公安分局、各街道主管领导

②转移安置组职责

组织受洪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保障被转移的灾民生活必需食品、饮水等物资的调拨和供应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任务。

日常工作由民政局承担。

(6)治安保卫组

①治安保卫组人员构成

组  长:公安分局副局长

副组长:水务局、公路局、交管支队行政主要领导

成  员:水务局、公路局、公安分局、交管支队主管领导

②治安保卫组职责

组织好群众转移时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做好重点防汛目标的安全保卫;优先保障抗洪救灾车辆通行,维持防汛抢险救灾重要交通道路秩序;制定发布涉及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全相关的安全措施通告,并付诸实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公安分局承担。

(7)卫生救护组

①卫生救护组人员构成

组  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水务局、农经委、民政局、环保局行政主要领导,公安分局副局长

成  员:水务局、农经委、卫生局、民政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主管领导

②卫生救护组职责

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工作;做好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处理疫源地;做好辖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管理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水质监测工作;做好灾后消毒、隔离及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

日常工作由卫生局承担。

4.预警响应

预警响应是防汛部门根据水文、气象、海洋和上级防汛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而采取的应对行动。

4.1预警响应等级

针对我区防汛任务,并结合我区防汛组织体系构架及运行机制,根据洪水、暴雨渍涝等灾害事件的严重程度,划分为四个级别,由重到轻分为I、II、III、IV四级,分别用红、橙、黄、蓝色表示。

区防指负责启动全区防洪Ⅰ至Ⅳ级应急响应。预警响应涉及部门多、范围广,事关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当汛情达到预警条件时,各级防汛指挥决策部门要进行紧急会商,适时决定启动应急响应。

(1)Ⅳ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预警。

①平均降雨量达20-50毫米。

②预计一级行洪河道将发生5年一遇洪水

(2)Ⅲ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预警。

①平均降雨量达50-100毫米。

②预计一级行洪河道将发生10年一遇洪水。

③ 海河干流水位达到2.0米,或新开河、金钟河、永定新河干流水位达到2.8米。

④一条二级河道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3)Ⅱ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预警。

①平均降雨量超过100毫米。

②预计一级行洪河道将发生20年一遇洪水。

③海河干流水位接近2.65米,或新开河、金钟河、永定新河干流水位接近3.3米。

④两条及两条以上二级河道堤防发生严重险情。

(4)Ⅰ级预警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预警。

①平均降雨量达到150毫米。

②预计一级行洪河道将发生50年一遇洪水。

③海河干流水位达到或超过2.65米,新开河、金钟河、永定新河干流水位达到或超过3.3米。

④一级河道堤防发生决口等险情。

⑤东丽湖发生严重险情。

4.2应急响应启动与终止权限

区防指Ⅳ、Ⅲ级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区防办主任签发;区防指Ⅱ级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区防指副指挥签发;区防指Ⅰ级防洪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由区防指指挥签发。

4.3应急响应人员上岗规定

区防指各组、各成员单位,区防指启动应急响应后,按照以下上岗规定及时在本部门上岗,并做好集中办公和参加会商准备。

(1)Ⅳ级应急响应上岗人员

区防办副主任,信息宣传组、防汛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治安保卫组及区防指成员单位相关人员上岗到位。

(2)Ⅲ级应急响应上岗人员

区防办主任,信息宣传组、防汛抢险组、物资保障组、转移安置组、治安保卫组、卫生救护组成员及区防指成员单位主管领导上岗到位。

(3)Ⅱ级应急响应上岗人员

区防指副指挥,各组组长、副组长及区防指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主管领导上岗到位。

(4)Ⅰ级应急响应上岗人员

区防指指挥,区防指成员单位全体人员上岗到位。

4.4应急响应工作的程序及内容

4.4.1 区防办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内容

(1)Ⅳ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启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

①起草并下发Ⅳ级防汛应急响应通知。

②督促检查区防汛各有关单位防汛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

③及时收集整理全区防汛各有关单位工作情况,上报各级领导,并通报有关单位。

④适时建议并组织防汛会商会议。

⑤起草下发防汛会商会议精神,并抓好落实。

⑥做好泵站开车排水及农田积水情况上报工作。

⑦组织做好防汛检查工作。

⑧组织做好防汛现场视频、图片等资料的采集整理。

⑨通知武装部防汛抢险队伍收拢人员,检查抢险设备,随时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2)Ⅲ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区防办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启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

在Ⅳ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①起草并下发Ⅲ级防汛应急响应通知。

②通知物资组做好防汛物资调拨准备,随时调运。

③协调武装部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随时执行防汛抢险任务,区防指抢险组协助。

④加强与市防办和相关河系处的联系,及时了解行洪河道行洪情况等工作内容。

⑤区防指其他各组根据安排及分工开展相关工作。

(3)Ⅱ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区防指副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启动Ⅱ级防汛应急响应。

在Ⅲ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①起草并下发Ⅱ级防洪应急响应通知。

②根据需要,提出组建抗洪前线指挥部的建议,并负责实施。

③组织做好防汛抢险队伍调动和物资的调拨,区防指抢险组协助。

④协调武装部、驻区部队执行防汛抢险任务,区防指抢险组协助。

⑤加强与市防办和相关河系处的联系,及时上报行洪河道险情情况,并请求技术指导等工作内容。

⑥派出区防指工作组,督促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4)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区防指指挥主持召开会商会议,启动I级防汛应急响应。

在II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

①起草并下发Ⅰ级防汛应急响应通知。

②建议区防指发布防汛抢险动员令,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加抗洪救灾工作。

③提请市防指给予物资、队伍支援,并做好相关工作。

4.4.2 区防指各组应急响应工作程序及内容

(1)信息宣传组

区防汛应急响应启动后,信息宣传组负责同志和相关人员上岗到位,视需要起草领导讲话、汇报材料,组织编发汛情快报、防汛简报、情况专报等,向区领导、防指有关部门反馈汛情变化和处置情况;组织编发新闻通稿,向新闻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视新闻媒体需要组织现场采访,视需要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汛情和工作情况。

(2)防汛抢险组

①Ⅳ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抢险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上岗;参加全区防汛会商会,全面掌握我区一、二级行洪河道、东丽湖的工情、险情,了解水雨情;通知抢险专家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抢险技术指导准备;根据需要派出专家提供技术支持;及时汇总全区险情及抢险情况。

②Ⅲ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在Ⅳ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派出专家组分赴抢险一线,提供抢险技术支持;为部队、民兵、预备役防汛抢险提供技术支持。

③Ⅱ、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在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专家全员上岗,24小时待命;定期召开抢险组会商例会。

(4)物资保障组

①Ⅳ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清点整理排水抢险救灾物资及设备,做好调拨准备。

②Ⅲ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负责通知各企业代储物资单位相关人员上岗到位,提请储备单位加强值班,保持通讯畅通。

③Ⅱ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密切关注物资需求状态,随时上报物资库存情况,与各生产、经营企业保持联系,了解企业生产动态。

④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组织做好国家防总、市防办及其它地区物资支援和征集社会物资的接收准备。

(5)转移安置组

①Ⅳ、Ⅲ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做好灾民转移安置准备,落实人员、生活保障物资、安置地点等工作。

②Ⅱ、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根据实际受灾情况,组织做好受灾群众转移安置工作,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6)治安保卫组

①Ⅳ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做好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工作。

②Ⅲ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在Ⅳ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做好重点防汛目标的安全保卫;制定发布涉及社会稳定与人民安全相关的安全措施通告,并付诸实施。

③Ⅱ、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在Ⅲ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增加以下内容:组织好群众转移时的社会治安、交通疏导和转移后受灾地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汛抢险现场安全警戒、人员车辆疏导等工作;优先保障抗洪救灾车辆通行,维持防汛抢险救灾重要道路交通秩序。

(7)卫生救护组

①Ⅳ、Ⅲ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做好卫生救护准备工作,落实医疗救护人员、药品、设备,随时准备出发。

②Ⅱ、Ⅰ级应急响应时的工作程序及内容

做好防汛抢险人员及灾民的救护工作;做好洪涝灾害卫生防疫工作,建立健全疫情报告、登记制度,掌握疫情动态,严格处理疫源地;做好辖区的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等的管理工作;做好环境卫生、水质监测工作;做好灾后消毒、隔离及污水污物的处理工作。

5.防汛工作制度

从不同的角度对防汛工作进行规范和要求,规定各部门工作的标准、规范,横向、纵向联动动作,从制度上使防汛工作落到实处。

5.1防汛值班制度

(1)为加强防汛值班管理,提高防汛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做好防汛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和《国家防总关于防汛抗旱值班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及成员单位的防汛除涝值班管理(以下简称防汛值班)。

(3)区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带班领导由区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负责同志担任。街道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带班领导由街道主要领导担任。值班工作人员由防汛抗旱部门工作人员担任。遇重大突发事件,根据值班工作需要,其它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参与值班。

全区有防汛任务的单位防汛带班领导由本单位负责同志担任,值班工作人员由熟悉相关业务人员担任。

值班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值班,应提前请假,由本部门领导负责调整,并向值班领导报告,不得空岗、漏岗。

(4)防汛值班从每年6月1日起至9月15日止。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相结合的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

(5)值班人员是接到公文信息后公文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对于需反馈的信息,要按要求及时督办反馈。

值班人员接到防汛有关公文后,应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处置,并将领导批示的文件及时转发有关部门或单位,承办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反馈办理结果。

汛期遇强降雨过程出现险情时,各有关部门要将掌握的防汛信息、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报送同级和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值班室。

(6)各级防汛值班人员在接到本辖区水利险情、灾情等紧急信息时,要在报告本部门带班领导,并落实应急措施的同时,将有关情况在第一时间上报区级主管部门和区防办值班室,事件处理过程及时上报。

(7)值班工作职责及要求:

①及时掌握本地区实时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和防汛、抢险救灾情况。当堤防、水库等防洪工程出险和沥涝及相关突发事件,要立即了解相关情况。

②及时掌握本地区防洪工程运行及调度情况。

③认真做好各类值班信息的接收、登记和处理工作。做好接收电话的详细记录。内容包括:来电时间、来电单位、会话双方姓名、会话内容等。重要信息要立即向领导报告。

④对重大事件,要密切跟踪了解,及时做好续报工作。

⑤做好与上下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的信息沟通,确保不漏报、不错报、不迟报。

⑥带班领导和值班工作人员应在电话铃响五声之内接听电话。如遇紧急事务,在铃响之后未能及时接听电话的,要在第一时间内按来电显示回拨来电人。接打电话、收发文件要礼貌到位,简捷高效。对群众来电来函要耐心答复处置,不能马上答复的,要做好记录。

⑦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逐项注明办理情况。

⑧认真做好交接班,交班人员要介绍值班情况,指出关注重点,交待待办事宜,接班人员要跟踪办理。

(8)对值班信息处理不及时、不规范造成失误的,应予以批评教育,直至追究责任。

(9)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必须设置专用的防汛值班室,应当配备必要的值班设施和值班人员休息室。

5.2汛期查险制度

为加强河道管理,做好防洪抢险工作,制定本制度。

(1)总则

①防汛查险抢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有关部门实行防汛岗位责任制。

②防汛查险抢险工作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2)查险报险

①发生较大汛情时,巡堤查险报险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各街道将巡堤查险情况于每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汇报区防办。

②巡堤查险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查险制度,按要求填写查险记录。查险记录由带班和堤段责任人签字。巡堤查险采用拉网式巡查,必要时实行24小时循环不间断巡查。

③巡堤查险内容包括堤防(含防洪墙)及穿堤建筑物(构筑物)。堤防巡查范围包括堤顶、堤坡、堤脚、护堤地、河床、平台、背水侧堤防工程管理和安全保护范围的区域及临水侧堤防附近水域。穿堤建筑物巡查范围包括建筑物本身及其管理范围区域等。

④非汛期河道巡视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当河道水位达到或超过警戒水位后,巡堤查险工作由各街道防汛责任人组织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河道管理所和区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每天至少1次;当河道水位达到保证水位以上应加密巡查频次、增加巡查人员。

⑤河道管理所应加强与河系处、水文等部门的联系,了解掌握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的变化情况,并及时通报相关区防办和有关单位,做好防洪抢险准备工作。

⑥河道、堤防发现险情或异常情况时,区水务部门应立即对险情进行鉴别并迅速采取抢险措施。较大险情、重大险情在10分钟内电话报至区防办、抢险组。

⑦在接到较大险情、重大险情报告后,抢险组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派出抢险专家进行技术指导。

⑧巡堤查险应建立严格的交接班制度,巡查交接班应紧密衔接,接班的巡堤人员提前上班,与交班人员共同巡查一遍,当面签写交接班记录。

(3)抢险

①防洪工程抢险由区人民政府负总责,水务局负责技术指导。

②发生较大险情或重大险情时,由河道管理所或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提请区防办调动区防汛抢险队参加抢险;如险情继续发展,视情况由区防办联系部队参加防汛抢险,并上报市防办。

③一旦发生险情,相关防汛责任人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迅速全力组织开展抗洪抢险。

④在抢险过程中,现场负责人要认真统计用工用料投入,注意收集整理各项技术资料。较大和重大险情抢险结束后要写出抢险技术总结,并按险情级别上报市防办。

(4)培训

①区武装部、水务局应在汛前将专业抢险队伍组建集结完毕,完成抢险技术培训、演练以及抢险机械设备维修等准备工作。区防办督促街道防汛指挥部落实防抢责任人和防汛抢险队伍,配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进行查险技术培训,并提供查险培训的技术支持,确保汛期发生险情时,可以随时调用。

②区防指根据工作实际,建立防汛抢险队伍训练常态化机制,科学制定各类防汛抢险队伍的训练计划,明确训练目标、内容和要求,适时组织开展各类培训和实战演练。群众抢险队伍要根据实际工程特点,开展查险、抢险训练。

③抢险组针对防汛抢险典型案例的处置方案制定培训计划;防汛机动抢险队根据自身专业特点安排具体的训练科目;承担防汛任务的干部队伍以防汛工程调度和受困人员转移安置为主要训练内容。

④凡参与抗洪抢险、巡堤查险、临水工作所有人员,必须佩戴有效的救生设备,对违反安全纪律的要严肃处理。

5.3区防指防汛会商制度

防汛会商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环节,是保证防汛抗洪工作高效、有序、科学开展的重要工作方法。一般分为汛前会商、汛期紧急会商和专题会商。防汛会商一般采用会议方式,在防汛会商室召开,特别情况下也可采用现场会商,电话会商或视频会商方式。

(1)防汛会商制度

①汛前会商制。汛前,区防办组织相关部门召开汛期防汛形势会商会,分析预测汛期汛情发展变化趋势,明确防汛工作的重点和难点,科学部署当年的防汛工作。

②防汛专题会商制。防汛专题会商是根据洪涝灾或防汛决策工作需要,召开专题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会商。

③汛期紧急会商制。汛期,区防办根据汛情、工情以及险情等发展变化,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紧急会议,安排部署防汛工作。

(2)组织方式

区防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召开防汛会商会议。当有重大天气预报或遇重要汛情时,当一级河道堤防、东丽湖即将发生或已经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险情时,区防办组织召开会商会议;其他单位、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提请区防办组织召开会商会议。

汛前会商会议、防汛专题会商会议频次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汛期紧急会商会议,当接近或达到Ⅳ级预警时,每日至少召开一次会商会议;当接近或达到Ⅲ级预警时,每日至少召开两次会商会议;当接近或达到Ⅱ级及以上级别预警时,随时召开会商会议。

(3)汛期紧急会商程序

①接近或达到Ⅳ级预警

会议主持人:区防办主任或副主任

参加单位和人员:气象组、抢险组、物资保障组、信息宣传组及建委负责同志。

会商会议内容:听取气象组关于气象、雨情的汇报;听取水务局关于雨水工情和调度措施汇报;研究防汛调度工作;部署防汛工作和对策;研究处理其他问题。

②接近或达到Ⅲ级预警

会议主持人:区防办主任

参加单位和人员:信息宣传组、气象组、抢险组、物资保障组组长,武装部、农经委、建委等区防指成员。

会商会议内容:听取气象组、抢险组、物资保障组、水务局汇报;研究决策防洪调度方案;研究部署防洪抢险工作;研究处理其他重要问题。

③接近或达到Ⅱ级预警

会议主持人:区防指副指挥

参加单位和人员:武装部、政府办、水务局、应急办、工业经委、农经委、建委、新闻中心、供销社、民政局、卫生局、运管局、安监局、公路局、公安分局、气象局、交管支队、消防支队、供电分公司等区防指成员,区防指各组组长。

会商会议内容:听取区防指各组汇报;研究重大调度问题;研究决策防汛抢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驻区部队、民兵、消防支队执行防汛抢险任务;研究处理其他重要问题。

④接近或达到Ⅰ级预警

会议主持人:区防指指挥

参加单位和人员:区防指全体成员、区防指各组组长。

会商会议内容:听取区防指各组汇报;建议区防指发布防汛抢险动员令,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加抗洪救灾工作;协调市防办做好防汛抢险物资、队伍支援工作;研究处理其他重要问题。

其他有关部门和街道根据区防办安排,参加会商会议。

5.4防汛宣传报道制度

(1)新闻发布

①发布时机

新闻发布会原则上有汛情每天发布,无汛情不发布,一般安排在当天上午10时召开,汛情紧急可增加发布频次。

②发布内容

主要为当前的汛情、工情、险情、所采取的应对措施和下一步主要工作等。

③发布人员

综合性防汛工作由新闻中心发言人发布,区防办、各街道防指相关同志按照职责分工,发布相关工作内容。

④发布范围

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天津人民广播电台、今日东丽、东丽电视台等媒体。

⑤现场采访

视新闻媒体需求,组织到防汛一线进行采访报道。

(2)宣传报道

①主动宣传报道。按照防汛工作进展,适时集中组织媒体报道防汛准备、即时汛情、应急处置等情况。

工作流程:区防办、区防指各组、街道防指等单位提供新闻素材稿或信息宣传组组织编写新闻稿件,经信息宣传组领导审核后签发;需现场采访报道的,由区防汛有关部门安排现场和受访人员,信息宣传组负责协调媒体;区水务局通过东丽电视台第一时间发布防汛工作动态、便民提醒等有关信息。

②接受媒体采访。原则上不拒绝媒体采访要求,若要求采访媒体较多,集中安排采访。

工作流程:信息宣传组受理媒体采访要求,组织区防汛有关部门提供新闻素材、确定受访人员(视情况可安排具体工作人员),接受媒体采访。

③积极应对舆情。信息宣传组负责监测舆情,一旦发现负面舆论,及时处理。

工作流程:信息宣传组整理舆情并报相关领导,抄送区防汛有关部门;并组织区防汛有关部门调查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视具体情况谨慎发布事件原因和进展。

5.5应对强降雨工作制度

当遇有强降雨时,区防办应及时通知各街道及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做好应对准备。

(1)实行错峰排水。当排水产生矛盾时采取错峰排水的调度措施,优先确保居民区排水,其次为重点企业、农田排水。

(2)各街道要立即组织人员进一步检查辖区内,特别是低洼地区的设施农业园区、工业园区(特别是化工企业)和居民居住社区的排水设施情况,确保各园区自保措落实到位,确保排水通畅,及时排除沥水。

(3)及时采取“两低一清”的措施应对强降雨,即降低田间水位,降低管道、河道和沟渠水位,清除河道和沟渠阻水杂物,最大限度增大调蓄能力。东丽湖严格执行“水库汛期控制运用计划”,严格控制汛限水位,必要时提前放水预留部分库容,并注意加强巡视检查。

(4)抓紧安排专业人员对各泵站可能出现问题的机电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随时开车排水准备。

(5)密切关注雨情变化,备好排水抢险物资,全力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6)加强值班值守,重要岗位要增加熟悉此项业务的值班人员,确保各项除涝信息及时上传。

5.6报汛工作制度

(1)泵站开车排水情况

水务局负责国有泵站开车情况报送,建委负责城区排水情况报送,各街道负责辖区内一级河道扬水站开车情况报送。扬水站开车日常统计报送每天两次。报送时间从7月15日至9月15日;每天报送时段划分:第一次早6:30前报送,时段为前一天下午16:00-当日早6:30泵站开车排水情况;第二次下午16:00前报送,时段为早6:30-晚16:00泵站开车排水情况。遇有重大降雨过程,要在每天两次报送的基础上,于每次降雨后两小时加报泵站开车情况。

(2)积水情况

遇有降雨过程,城区积水情况由建委统计报送,农村积水情况由各街道统计报送,每天两次。每天报送时段划分:第一次早6:30前报送,时段为前一天下午16:00-当日早6:30;第二次下午16:00前报送,时段为早6:30-晚16:00。遇有重大降雨过程,要在每天两次报送的基础上,于每次降雨后两小时加报。

泵站开车排水及积水情况报送单位:区防汛抗旱办公室。

6.各专项预案

6.1东丽区行洪河道抢险与农村除涝分预案

包括以下内容:

(1)防洪排涝体系、工程现状、存在问题等。

(2)组织指挥体系。

(3)预警级别、预警响应。

(4)不同类型险情相应的抢险方案。不同区域抢险责任主体、现状抢险力量及抢险组织方式。

(5)不同区域排水方案、措施等。

(此部分由区水务局负责编制)

6.2东丽区城区防汛排水分预案

包括以下内容:

(1)城区排水组织指挥体系。

(2)城区排水预警响应。

(3)不同区域排水方案、措施等。

(此部分由区建委负责编制)

6.3东丽区东丽湖防汛调度分预案

包括以下内容:

(1)东丽湖防汛组织指挥体系。

(2)东丽湖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

(3)东丽湖调度、抢险方案、措施等。

(此部分由东丽湖管委会负责编制)

6.4东丽区防汛物资保障分预案

包括以下内容:

(1)全区防汛物资储备现状。

(2)防汛物资管理、调运、归还程序。

(3)不同区域防汛物资保障方案(物资保障、交通保障、安全保障等)。

(此部分由区水务局负责编制)

6.5东丽区交通运输保障分预案

应包括以下内容:

(1)全区重点防汛部位交通线路现状。

(2)全区重点防汛线路治安警戒保障方案。

(此部分由交警东丽支队负责编制)

6.6东丽区电力保障分预案

包括以下内容:

(1)全市重点防汛部位电力供给现状。

(2)全市重点防汛部位电力应急保障方案。

(此部分由东丽供电分公司负责编制)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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