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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东丽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东丽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2013年东丽区旧楼区居住功能

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2013年东丽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3月18日

2013年东丽区旧楼区居住功能

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着眼于顺民意、得民心、惠民生,按照突出重点、整合资源,量力而行、分步实施,明显见效、常态长效的原则,开展市属和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此次改造以更贴近群众生活、保障群众住用安全的楼内综合整修和设施设备维修更新为主要内容,同时兼顾小区外部整体环境提升,实现我区全部旧楼区“住用安全、功能完善、环境整洁、管护到位、群众满意”的目标,让更多群众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

主要任务

(一)工作目标

1.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按照全市统一确定的改造小区标准(2000年以前建造的非商品房住宅小区或长期无人管理的商品房住宅小区、规模在3幢楼以上且具备围合条件、5年内没有拆迁计划、近3年内未进行过相关改造),我区2012-2014年三年共有37个小区、建筑面积180万平方米、415幢楼纳入市属改造范围。2013年涉及14个小区、82.2万平方米、191幢楼,占三年总任务量的46%,直接受益群众12935户。其中,张贵庄街8个小区48.1万平方米118幢7691户;万新街6个小区34.1万平方米73幢5244户。

2013年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小区明细见附件1

2.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在对各街道辖区内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参照市属改造标准,初步确定了纳入区属改造范围的小区需满足的条件:即2003年以前建造的国有土地上的普通多层住宅、规模在3幢楼以上且具备围合条件、近几年内没有拆迁计划。根据以上标准,将有30个小区、212.7万平方米、453幢住宅纳入2013-2015年三年区属改造范围,直接受益居民24691户。2013年作为区属改造启动之年,将以试点引路、探索经验为工作重点,计划在丰年街、新立街等街道各选取一个小区作为试点,先行先试,积累经验,为2014-2015年全面铺开奠定基础。

2013-2015年区属拟改造旧楼区总体明细见附件2。

通过此次市属、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实施,旨在显著提升小区居住功能,改善小区居住环境,落实后期管理服务,让人民群众住得更加舒适、生活更加幸福。

(二)主要内容

1.市属旧楼区改造内容分为规定项目和自选项目两部分。

(1)规定项目。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将主要内容概括为 “12345”:更新一个箱,即信报箱;安装两道门,即楼栋门、小区门;改造三根管,即自来水管、燃气管(燃气户管、燃气灶具连接管)、排水管;实现四个化,即甬路平整化、健身设施普及化、楼间环境规范化、非机动车停放集中化;完善五功能,即屋面防水、供热计量节能、供电安全保护、整修楼道照明及相关设施、垃圾设施修复等。

2013年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规定整修项目见附件3。

(2)自选项目。结合各小区实际,由区内安排增加自选改造项目。

2.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结合各小区实际,参照市属改造项目确定具体改造内容。

三、工作步骤

(一)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

市属改造已进入第二年,在首年改造基础上,工作模式流程基本成型,全年工作分为前期准备阶段、全面开展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进行。

1.前期准备阶段(2012年12月至2013年2月底)。开展全体参建人员培训,制定我区2013年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及有关文件,落实施工项目工程招标、成品设施招标等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提升改造小区的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计划。

2.全面开展阶段(3月初至9月底)。召开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动员部署会,改造涉及的张贵庄街、万新街和各工作组分别与区政府签订责任状,按要求组织实施,确保任务按时保质完成。按照首批小区3月份开工、剩余小区6月底前开工、9月底前基本竣工的目标,组织实施提升改造工程。对屋面防水、外檐整修等受雨季影响较大的项目,早安排、早施工,力争6月底前基本完成。

3.竣工验收阶段(7月初至10月底)。本着完工一批、接管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严格按照检查验收标准,分期分批对竣工小区进行验收,10月底前完成全部小区验收工作。

(二)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

今年是区属改造启动之年,按照先样板后推广的原则,先行选取试点探索引路,全年工作分前期准备阶段、试点改造阶段和验收总结阶段展开。

1.前期准备阶段(2013年1月-3月底)。各街道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旧楼区提升改造分指挥部,组织对辖区内小区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上报,区指挥部办公室整合汇总相关情况,研究制定区属旧楼区提升改造实施方案并报请区政府审批,3月底前确定今年总体实施方案。

2.试点改造阶段(4月初至10月底)。各街道选取一个小区作为试点先行开展提升改造工作,认真进行项目施工并跟进后期物业管理,工作中及时总结调整,为全面启动积累经验。

3.验收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底)。区提升改造指挥部根据任务要求、工程质量和验收标准,分期分批组织检查验收。各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制定2014年工作计划,为后续改造奠定基础。

四、接管验收标准

参照市指挥部相关要求,制定以下接管验收标准,市属、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均适用。市属改造中达不到该标准的,不得向市指挥部申报工程验收,市财政不划拨提升改造补助资金;区属改造中达不到该标准的,各街道不得向区指挥部申报工程验收,区财政不划拨提升改造补助资金。

(一)小区封闭。围挡高度不低于1.5米;小区出入口在3个以下,同时配置具有照明、取暖等设施的门卫值班室。

(二)小区内设施完整。道路、场地、硬铺装整齐、平整,无裸露土地,绿地无占用和违章搭建、无斑秃、树木无枯死。

(三)楼道内整洁规范。楼宇对讲门能够正常使用,楼道内采光窗、楼梯踏步、扶手等设施完整,各种管线规范整齐,楼道墙面粉刷整洁,楼道内无杂物堆放。

(四)照明设施完好。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施整齐、完好,能够正常开启。

(五)停车设施完好。机动车停车位划定规范、整齐,非机动车车棚基本完好。

五、资金安排及项目概算

(一)资金来源及使用要求

1.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资金来源,按照多方筹资、量力而行的原则。其中,规定项目改造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共同筹集,自选项目改造资金由区财政筹集。

节能改造、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等与旧楼区提升改造结合的项目,应安排相应专项资金,按照原资金渠道解决。

2.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资金来源,按照多方筹资、量力而行的原则,由区、街道两级财政共同筹集。

对市属、区属改造的各项到位资金,要建立专门账户,严格管理和使用,精打细算,不准截留或挪作他用,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概算

1.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全年预计投入资金9000万元。其中,市规定项目资金7000万元,由市、区财政按照规定的1:1比例分别匹配改造资金;区政府增加综合改造费用2000万元,包括(1)1万余平方米小区违章拆除费用300万元;(2)14个小区招投标、设计、监理费200万元;(3)其他费用1500万元。区财政预计投入资金5500万元。

2.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结合前述初步制定的区属三年提升改造计划,参照市属改造内容、标准和项目单价进行估算,2013-2015年三年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预计需投入资金2.13亿元(不包含管道节能、违章拆除等改造费用)。

(三)资金拨付方式

市属、区属改造资金拨付方式相同,初定分三次拨款,施工队进场后10个工作日内按工程总造价30%拨付首次工程款;工程进度达到60%时再拨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拨付工程总造价30%的工程款;剩余10%作为工程保修费用,保修期过后,经验收合格全额拨付,验收不合格的不予拨付。

六、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区指挥部

为加强我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区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作为市属、区属改造的统一领导机构。

总 指 挥: 尚斌义   区长

副总指挥: 王连成   副区长

           刘  峰   副区长

常务指挥: 胡德方   政府办副主任

耿俊青   房管局局长

成员单位: 宣传部 发改委 建委 市容园林委 信访办

财政局 审计局 规划分局综合执法局

公安分局 民政局体育局 质监分局

消防支队 张贵庄街道办事处万新街道办事处

新立街道办事处 丰年街道办事处

无瑕街道办事处 金钟街道办事处邮政局

市电力公司东丽供电分公司

广电集团东丽分公司

区指挥部主要职责为:研究制定市属、区属旧楼区居住功能综合提升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和相关标准、政策措施;落实指挥部年度提升改造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听取各项目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协调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组织工程验收和接管工作,指导推动做好全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作。此次改造工作由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负责。

(二)指挥部办公室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房管局,办公室主任由耿俊青兼,办公室副主任由朱德勇兼任。办公室主要负责落实市、区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组织、协调、推动、检查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各项工作。办公室设综合服务组、资金监管组、管道节能改造组、房屋综合修缮组、外部环境组、综合配套组、接管验收组和工程前期部。

1.综合服务组。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成员由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市、区指挥部各种资料收集、汇总和分析;信息和简报编写及宣传报道;管理区指挥部档案和印章;指导各街道做好区属改造的资料整理归档等相关工作。

2.资金监管组。组长单位为区财政局,成员由财政局、审计局、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对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的计划编制和拨付、决算、工程造价进行审核监督;对专项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管;负责区指挥部日常费用的管理。

3.管道节能改造组。组长单位为区建委,成员由建委及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市属改造中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居民户内自来水管改造、燃气户管改造、燃气管道与灶具连接管更换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等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区属改造中相关方案和标准的确定、市相关专业部门的组织协调、相关改造项目的推动实施和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

4.房屋综合修缮组。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成员由房管局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市属改造中楼栋门和小区大门安装、屋面防水层和房屋外檐维修、楼道墙面粉刷、楼梯踏步和扶手维修、楼道照明设施修复安装、下水改造及避雷设施修复等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区属改造中总体方案的制定、各街道相关工程改造的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

5.外部环境组。组长单位为区市容园林委,成员由市容园林委、综合执法局、规划分局、建委、体育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指导推动各街道做好私搭乱建和楼间杂物的清除、垃圾箱的设置、楼间破损甬路的维修、体育锻炼器械的安装和自行车棚配建等相关项目的组织实施和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

6.综合配套组。组长单位为区政府办,成员由建委、消防支队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市属改造中楼道内各种管线的规范整理、信报箱的更新补建、消防设施的维修更新、电梯维修和小区照明设施安装等工程的组织实施,以及区属改造中相关方案和标准的确定、有关专业部门的组织协调、各街道相关工程改造的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

7.接管验收组。组长单位为区房管局,成员由房管局和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接管验收,制定物业管理接管验收标准,指导制定旧楼区管理办法,确定整修后各项目的接管模式,小区日常监督管理,制定和落实“以奖代补”办法,推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工程前期部。组长单位为区发改委,成员由发改委、建委、财政局、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抽调人员组成。发改委、财政局、建委主要负责指导配合完成市属、区属改造项目的立项、财审、招投标等手续工作。相关街道作为市属改造中区自筹部分的立项主体和区属改造的立项主体,负责立项、招投标等前期建设手续的具体办理工作。

(三)各街道分指挥部

在区指挥部统一组织下,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的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负总责,成立街道分指挥部,负责市属改造中违章拆除、区自筹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群众宣传、动员、协调工作,以及区属改造中改造方案的制定、建设手续的办理、辖区内改造的全程组织实施和后期管理的落实与监管。

七、长效管理保障机制

市属、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均全面推行“区政府主导、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街道办事处组织落实、专业化服务与社区自治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模式,巩固提升改造成果,实现常态长效化管理。

(一)推行社区管理新机制

充分发挥社区党支部的组织领导作用,探索建立社区党支部、居委会、社区民警、业主委员会和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新机制,加大对旧楼区管理与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三者关系的协调力度,促进长效管理,构建和谐社区。

(二)合力齐抓共管

建立以街道为牵头单位,由区房管、市容、综合执法、公安、民政和管理服务单位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旧楼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旧楼区管理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和《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规定,协调督促各成员单位履行行政监管及管理服务职责,对私搭乱建、侵占绿地和占用消防通道等违规行为及时、依法纠正。

(三)加强监督考核

按照《旧楼区管理考核及“以奖代补”办法》《旧楼区管理服务验收标准》等进行检查考核,确保服务质量和水平。

八、总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时间紧、任务重、标准高、统筹难。区指挥部作为市属、区属提升改造的统一组织领导机构,要发挥好统筹组织、协调推动、监督指导、检查验收等职能作用。区房管局、建委、市容园林委、财政局、街道等牵头部门要主动工作,沟通协调,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主动配合,主动作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

(二)街道上手,属地管理

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中,街道作为属地主体,承担着重要职责。特别在此次区属提升改造中,各街道作为组织实施主体,是辖区内小区改造的第一责任人。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在区指挥部的领导下,成立各街道分指挥部和相关机构,加强领导、落实专人,履行好属地职责,确保提升改造工程顺利完成。

(三)整合资源,精心组织

市属、区属改造都要按照先规划后整治、先设计后施工、先样板后推广的原则,把楼内综合整修与楼外环境提升、楼体维修与节能改造、小区提升改造与市容环境整治相结合,统一组织、优化顺序、搞好衔接、分步实施,实现旧楼区居住功能的综合性提升。区指挥部要健全责任制,逐级负责,逐级追责;要加强施工管理,规范作业流程,严把施工标准,确保工程质量。

(四)依靠群众,确保满意

旧楼区改造与群众生活有着最紧密、最直接的联系,要把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让群众满意的基本工作思路,贯穿到改造的全过程。要认真细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主动听取群众意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加强文明施工管理,尤其对入户施工项目要周密组织,缩短时间,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把群众满意作为重要标准,请居民代表和群众监督员参与工程监督、验收和综合评价。有关街道要积极做好群众工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及后期管理。

(五)落实接管,常态长效

贯彻《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旧楼区提升改造后长效管理的意见》(津政办发〔2012〕97号)、《转发东丽区旧楼区综合功能提升改造后管理意见(试行)的通知》(东丽政办〔2012〕20号)及有关配套文件,将工程建设与物业接管同步考虑、同步实施,做到工程竣工与物业接管无缝衔接充分发挥各街道作用,将改造后旧楼区的物业管理和社区建设紧密结合,调动居民共建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整洁、舒适、和谐的社区环境。加大对已接管小区检查力度,落实居委会、街道、区指挥部三级监督机制,确保整修一片、接管一片、管好一片。

(六)加大宣传,营造氛围

要利用各种媒体,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市属、区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的重要意义、整修内容、主要成效和好的经验做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主动支持和配合提升改造,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为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 1.2013年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小区明细

2.2013-2015年区属拟改造旧楼区总体明细

3. 2013年市属旧楼区综合提升改造规定整修项目

 

 

 

 

 

 

 

抄送:区委、人大、政协、纪检办公室,法院、检察院、武装部及人民团体。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9日印发


文章关键字: 旧楼 街道 小区 项目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