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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推动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关于印发东丽区推动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建设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推动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东丽区推动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增强发展后劲,提升全区经济发展水平,特制定推动重大项目开工(竣工)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全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调惠上”活动,采取有效措施,推动项目建设,促使签约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在建项目尽快竣工投产,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区推动重点项目开工竣工建设领导小组。
组 长:尚斌义
副组长:戴东强、王连成、张洪宝
成员单位:政府办、督查室、发改委、农经委、工经委、商务委、建委、合作交流办、审批办、人防办、财政局、人力社保局、规划分局、国土分局、环保局、土地整理中心、消防支队、各街道及园区管委会。
根据工作需要适当调整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委。
主任:闫平清
成员:胡德方 孟庆华 任国宏 徐继珍 辛玉海 赵国发
白宝忠 李 旭 刘善祥 韩汝亭 李国起 刘茂江
刘广文 高 炬 崔维光 王会柱 董振江
三、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和领导全区重大项目的各项工作;决策和部署重大项目推动事项。
2.研究制定推动重大项目建设的有关举措,责成有关部门具体实施。
3.对专项工作组难以推动的项目问题,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调动各方面力量,协调有关部门全力解决。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市、区关于重大项目建设及项目审批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做好重点推动项目的筛选工作,上报领导小组确认后,列为区年度重大推动项目,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的投资计划及建设进度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确认。
3.服务项目,加快前期手续办理。主动与重大推动项目积极对接,加大服务跟踪力度,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走访重大项目主体单位,及时掌握重大项目的建设进度及存在问题,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加快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进度。
4.认真组织,解决项目建设中的问题。对项目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及时组织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制定合理的解决方案及解决时限,做好会议纪要及后期的跟踪、督办工作。
5.根据督办情况,适时提请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项目进展情况,对难以推动的问题,提请领导小组决策。
6.对项目问题解决落实情况,以半月报的形式整理汇总后上报领导小组。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组织项目例会初步拟定年度重点推动项目名单,包括本年度预计新开工及有望竣工项目。
(二)项目责任单位初步确定项目开竣工时间、进度安排及责任人,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确认。
(三)定期由项目责任单位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对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由相关部门提出解决方案及解决时限。
(四)建立例会制度。至少每月召开一次专项工作组例会,听取重点推动项目进展情况及有关问题解决情况的汇报,研究制定下步工作措施。
(五)建立问责机制。对未能按时解决问题的相关部门进行问责,并限期解决。
(六)建立情况报告制度。将项目推动情况以专报的形式及时反馈给相关领导。
五、保障措施
(一)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主动服务,切实帮助项目单位解决问题,确保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在推进项目建设过程中,抓好项目统筹,做到集成推进、全面提升推进和高水平推进。
(三)将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加强对推进项目建设工作的监督,确保工作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