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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区市容园林委关于东丽区开展环境大清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6


转发区市容园林委关于东丽区开展环境大清整活动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东丽区开展环境大清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领导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东丽区开展环境大清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巩固发展奋战9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动员大会精神,以更加清新亮丽的城市环境迎接党的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市第十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市指挥部的具体要求,于3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一个月的环境卫生大清整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更高标准,突出民生改善,紧紧围绕完善好、发展好、保护好900天市容环境综合整治成果要求,广泛发动全区各方面社会力量,清脏治乱,整治市容环境,彻底清除冬季遗留下来的垃圾堆存,特别是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积存的炮皮纸屑,在短时间内提升全市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津滨新城区提供环境保证。
    二、清整的重点
    这次大清整活动的重点是清除道路(含公路)、铁路两侧、河道河坡,施工工地、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车站码头、停存车场等重点场所周边的积存垃圾,工程弃土,堆物堆料,以及卫生死角;清除居民社区(含物业管理小区)、村镇街道各类积存垃圾,居民装修土,社区内春节期间遗留炮皮,绿地内杂物。清除道路绿化隔离带防寒布拆除后遗留的垃圾、绿化带内的树叶和杂物、绿化工程的余土;工地运输撒漏渣土。
    三、清整活动安排
    (一)集中力量,掀起高潮。在为期一个月的清整活动中,三月份的第二和第四个周日,即3月11日和3月25日为全市集中清整日,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动员机关、学校、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全民参与清整,确保环境卫生大清整活动掀起两个高潮,为完善好、发展好、保护好环境卫生整治成果奠定可靠基础。
    (二)划清范围,明确责任。各街及功能区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状况要进行认真的排查,掌握底数,建立清整工作台账,明确各清整单位的清整范围和工作责任,清除一处,销号一处,巩固一处,防止反弹。在大清整中,要突出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脏乱点位和本辖区经常容易出现反复的部位,做到民有所呼,必有所应。 
   四、责任分工 
   此次大清整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办公室、区督查室及区市容园林委负责协调服务、监督检查。各街道按属地管理原则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的各项治理任务,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管理范围和职责,做好市容环境清整工作。
    五、组织领导
    区成立环境大清整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刘峰副区长
    副组长:沈文湘、张作明、张克奎
    办公室设在区市容园林委,办公室主任:张克奎(兼),办公室副主任:蔡凤祥。
    成员单位:全区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把环境卫生清整活动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统一行动,以浩大的声势,拉开环境卫生大清整活动的大幕。充分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作用,并充分调动街道和社区的积极性,使环境卫生大清整活动真正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二)加强宣传,广泛发动。组织居民、村民、机关干部、中小学生、企事业单位、专业管理部门、驻区部队,以“同在一方热土、共建美好家园”为主题,全民参加环境卫生清整日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各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群众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环保意识,在全区范围内努力营造“爱我家乡,美化家园,从我做起”的舆论氛围。
    (三)健全机制,长效管理。在开展环境卫生大清整的同时,要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环境卫生管理持之以恒。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充实保洁人员。中心城区的道路及居民区保洁人员要按照实际需要配足到位,保证每一条道路、每一个居民区都有人清扫保洁;涉农街道的村镇也要有专(兼)职的保洁人员,保证村民垃圾能够日产日清,垃圾不乱倒。二是严格作业标准。城市道路、乡镇公路、居民社区、公共场所、旅游景点以及人群密集的繁华地区,都要按照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进行作业,保证做到“六净、三无”。三是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建设,统筹城市管理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落实网格化管理,使每一寸土地都有人管、有人监督。
集中清整活动日当天上午要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简报。电子邮箱:dlrw2008-tj@163.com。联系电话:84375624。
    附件:1.《2012年环境卫生大清整活动统计表》
         2.《各机关单位环境卫生清扫责任区分工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


附件:

  东丽政办(2012)10号 附件1.doc

   东丽政办(2012)10号 附件2.doc



文章关键字: 环境 市容 街道 单位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