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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光纤入户工作的安排意见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7


关于加快推进我区光纤入户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直属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第7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天津市加快推进光纤入户的工作方案》,加快推进我区光纤宽带网络建设,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水平,打造数字东丽、智慧东丽,为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光纤入户的目的和意义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光纤入户工作,把它做为加快我区城市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优化投资环境和改善民计民生的有效途径,要求各有关单位抓好落实。光纤入户不仅为推进电子政务向基层延伸、提高社区办公和公共服务水平创造了良好条件,有利于加速“三网融合”,实现资源整合,而且“光纤”以硅为主要材质,较金属的铜质材料更为环保、低碳。光纤的大容量、高速率和抗干扰的特性,能够提供最高每秒100兆比特的接入能力,对降低通信基础网络故障率,提升网络服务质量,实现家庭信息管理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二、工作目标及方法步骤
    2011年至2013年,利用三年时间,完成15万户光纤到户工程。光纤入户改造工作主要对各电信企业局端设备、小区线路、楼内配线、室内配线和用户终端设备进行统一改造,基本实现千兆到楼、百兆到户,使全区信息化发展得到有力提升。具体时间进度为:
    第一阶段:宣传推广阶段
    召开全区光纤入户工作推动会,成立协调及推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职能单位具体工作目标,工作职责。采取张贴海报、悬挂标语,发放业务宣传单、电视科普知识讲座、现场演示等手段,多视角、全方位向小区居民展示新技术、新业务、新知识及相关政策,介绍光进铜退、光纤入户的现实意义,使居民切身感受信息高速时代所带来的新变化。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
    各相关部门通力配合相关电信企业,确保全区光纤入户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2011年底前,全区共计划新建及改造93个小区,涉及全区8个街道,完成76985户光纤入户,占三年“光纤入户”规划的50 %。
    2012年,按照时间进度完成5万户光纤入户,占三年“光纤入户”规划的30%。
    2013年,按照时间进度完成3万户光纤入户,占三年“光纤入户”规划的20%。
    第三阶段:用户回访阶段
    施工人员对每个“光纤入户”施工完毕后,全程调通到用户指定地点,主动征求用户对施工人员的服务意见并填写服务意见卡,一份留给客户,一份返给施工公司。各电信企业每月在存档中抽取至少20%的施工单进行用户回访,并做好回访结果的反馈处理。
    三、工作原则
    1、宣传告知原则。升级改造前,各电信企业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做好充分的宣传工作,介绍进行光进铜退改造实现光纤入户的意义,增强公众对光纤入户的认识,引导公众转变观念,享受光纤入户带来的便利。同时,与各街道进行协调沟通,联合签发升级改造公告,明确改造起止时间、升级改造工作内容以及需要用户配合等方面的内容。
    2、规范施工原则。各电信企业务必提前做好施工人员培训,进场前做好仪表检查,统一着装,佩戴证件,按照公告时间准时上门。施工期间要严格遵守光纤入户相关的施工标准、流程和工艺要求,并做好沟通、解释和说明。加强施工人员劳动保护,确保安全生产。施工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保持环境整洁。
    3、免费改造原则。根据网络现状,制定相应光纤入户改造的实施计划,按照集中施工、整体割接的方式逐个小区进行改造,为自愿改造的用户更换终端设备。因用户自身原因未能在统一办理期间进行改造的,需自行向相关通信业务运营企业申请办理。
    4、资费标准平移原则。升级改造后,用户可以保留原有的业务资费,也可自主选择各电信企业现有的其它业务资费。
    5、光进铜退原则。在已具备光纤入户能力的区域,将逐步拆除铜制电缆,今后不再利用铜制电缆开放业务,用户申请的新装、移机和复机等业务均采用光纤入户方式开通。
    四、成立光纤入户工作协调小组
    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涉及众多小区,用户规模庞大,施工要求标准高,难度大,工程周期长,需要各街道积极配合,统一协调,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成立光纤入户工作协调小组。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刘克强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沈文湘、中国联通东丽分公司总经理韩学义、中国电信东丽分公司总经理贾力源任副组长。
    成员包括信息化办公室、规划局、国土局、房管局、建委、文广局及各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
    协调小组负责对光纤入户升级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并协调相关委办局及街道办事处,帮助电信企业解决光纤入户工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确保我区光纤入户改造工程的顺利完成。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九日



附件:

  东丽政办[2011]40号.doc


文章关键字: 光纤 意见 街道 单位 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