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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2011年东丽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7


关于转发2011年东丽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东丽安委办〔2011〕16号)要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2011年东丽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2011年东丽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
生产联合检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区安委办《关于开展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东丽安委办〔2011〕16号)要求,严厉打击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解决影响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我区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组织开展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防止人为性和自然性灾害因素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我区4个街11个重点区域及企业采取拉网式联合检查,有力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杜绝安全隐患,维护社会稳定。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区长助理王庆友同志为组长,安监局局长刘俊岭同志、运管局局长李义柱同志为副组长,区运管局、安监局、质监局、工商东丽分局、公安东丽分局、交警东丽支队、消防东丽支队、各街道主管领导为成员的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联合检查的组织与实施。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在运管局,具体负责联合检查的协调工作。
    四、方法步骤
    联合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一)准备阶段(2011年8月18日至8月24日)
制定联合检查具体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成员单位成立相应组织,组织检查人员进行培训。
    (二)实施阶段(2011年8月25日至9月6日)
    8月25日检查金钟街的天津市振东物流中心、天津市振东物流集团;
    8月26日检查天津市兴河物流中心(交通物流);
    8月27日检查新立街的中国纺织物资天津公司仓库、天津中荣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8月28日检查天津裕华经贸总公司张贵庄分公司;
    8月29日检查华明街的天津景岗运业有限公司;
    9月1日检查天津正联气体有限公司、天津华明气体有限公司;
    9月2日检查军粮城街天津市东丽区魏王庄储运仓储有限公司;
    9月3日检查天津市津港军粮城港埠有限公司。
    (三)总结阶段(2011年9月7日至9月17日)
    各成员单位对检查的情况及时汇总后,报联合检查办公室,办公室认真梳理总结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联合检查领导小组。
    五、职责分工
    (一)运管局:负责行业非法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违规从事危险品货物存储经营;从业人员未经培训,未取得相应从业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等检查工作。
    (二)安监局:负责企业安全生产领导机构是否健全,活动是否正常;是否有安全生产专职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是否明确;站场内物流企业不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要求,从事道路运输生产经营等检查工作。
    (三)质监局:负责压力容器及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情况的检查。
    (四)工商东丽分局:负责无证照或过期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企业无经营许可证或超范围从事道路运输及相关行业经营行为等检查工作。
    (五)消防东丽支队:负责消防设施及使用情况的检查工作。
    (六)交警东丽支队:负责是否定期组织驾驶员安全学习教育;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按期检查,是否有违法未处理记录等检查工作。
    (七)公安东丽分局:负责维护联合检查过程中的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在开展我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联合检查期间,要切实加强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行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尤其是对危险货物运输业户及道路货运站(场)、仓储企业的重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必须监管到位,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二)突出重点,专项治理
    联合检查要突出重点,对我区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罚,并责令限期整改。及时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坚决遏制一般事故、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我区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统一思想,协调配合
    由于我区交通运输行业涉及面广、涉及地方和部门利益的问题较多,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难度和阻力较大,为使行业安全生产治理整顿工作高标准实施,各成员单位要密切合作,协调配合,注重实效。
    (四)严格执法,狠抓落实
    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我区交通运输及相关行业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执法检查,督促、指导企业依法健全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制度,对存在的隐患要认真督促整改,跟踪检查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凡是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利的,要依法停业整顿。


                                  东丽区交通运输管理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

  东丽政办[2011]37号.doc



文章关键字: 行业 交通 隐患 道路 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