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区卫生局财政局拟制的《东丽区开展
创建国医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政府委办局及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主管领导同志同意,现将区卫生局拟制的《东丽区开展创建国医堂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关于东丽区开展创建国医堂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发〔2006〕10号)和天津市卫生局、天津市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开展创建国医堂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加强我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中医药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为更好地发挥卫生系统的职能,为百姓提供优质、安全、方便快捷的医疗保健服务,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合理配置和充分利用中医药资源,提升中医药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中医药“简、便、验、廉”的优势,拓展中医药服务领域,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
二、 工作目标
(一)总目标
根据市局要求,用3年时间在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建有中医特色明显,中医药服务设施齐备、人员配备合理、中医药服务水平较高,且中医诊室集中、装修以中式风格设计为主、家具装饰体现中医传统文化元素、健康教育宣传突出中医药特色的中医诊区,即国医堂。
(二) 年度计划
按照市局要求,从2011年—2013年底分阶段进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国医堂建设。年建设率分别达到30%、70%、100%。到2013年底完成全部国医堂的建设,使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全覆盖。
我区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建设进度计划为:
2011年,完成万新街、华明镇、无瑕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国医堂建设。
2012年,完成金钟街、小东庄、金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国医堂建设。
2013年完成新立街、张贵庄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国医堂建设,至此我区的国医堂建设将全部完成。
三、 工作步骤
(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认真学习国医堂建设相关标准,按照要求进行创建。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将创建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创建实施方案及进度表。
(三)达标验收申报程序
1.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创建完成后,提出达标验收申请。区卫生局将组织专家进行初评,经初评合格的单位由区卫生局向市卫生局提出验收申请。
2.市卫生局根据区卫生局提出的申请,会同市财政局组织专家对具备国医堂达标条件的单位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市卫生局予以授牌。
四、工作要求
(一)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创建国医堂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严格按照国医堂建设标准,积极开展基础设施改扩建项目,落实创建进度。
(二)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在创建的同时,积极合理配备中医药人员,开设中医药诊疗项目,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的应用。
五、保障措施
(一)区卫生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充分发挥领导和组织职能,明确工作目标与责任,按照市卫生局制定的评审标准,积极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在市财政局对国医堂验收达标单位给予专项资金奖励的同时,区财政局将对每个创建国医堂建设达标单位给予20万元的资金支持,并按项目管理,实行预算审核和集中支付,以推动我区国医堂建设。
(三)区卫生局要加强对国医堂的日常管理,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并定期进行考核。
东丽区卫生局
东丽区财政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附件:
东丽政办[2011]34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