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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东丽区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 :东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2-17


关于印发东丽区推进社区信息化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东丽区关于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东丽区关于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推进社区信息化,是各级政府打造政民互动通道的重要渠道。为推进我市社区信息化,市政府办公厅于2009年下发了《关于转发市民政局和市经信委关于推进我市社区信息化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09〕109号),今年,市政府将推进社区信息化列入2010年“天津市二十项民心工程”的第十项工作任务,要求年内在全市社区实现社区信息化。天津市民政局、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统一使用“天津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津民发〔2010〕56号),要求于 2010年8月10日在全市开始启用“天津市社区管理信息系统”,东丽区被列为试点区。为落实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东丽区关于推进社区信息化工作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引导、社区自治、社会参与的方针,以提高社会管理水平和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为根本出发点,以规划标准为导向,以信息技术为手段,整合各方资源,逐步建成以社区管理、社区服务和居民自治为一体的社区共享平台,实现社区事务管理和社区服务信息化,不断满足社区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求。
重要意义:信息化是当今世界发展的大趋势,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重要力量。大力推进信息化,是我区城市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我区城乡社区建设的迫切需要和必然选择。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社区信息化是社会信息化的基础,是和谐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对于提高社区管理水平和效率,推动社区服务全面覆盖到社区,让居民实实在在分享信息化成果,全面改善和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把我区建设成为高度开放、人才聚集、最宜人居的国际型、知识型、生态型津滨新城区具有重要意义。
    二、目标任务
    社区信息化,就是充分运用信息技术和手段,改变社区管理和服务条块分割状况,利用覆盖整个社区的信息网络进行资源整合、开发和利用,促进信息交流和共享,向居民提供全方位信息服务,提高社区管理和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推进社区信息化,就是建立集管理、服务、自治三位一体的服务系统,重点推进人口计生、人力社保、文化、公安、卫生、教育等部门业务系统与社区综合信息平台的衔接,贯通市、区、街道、社区四级信息网络,促进资源共享,互联互通,打造政民互动通道,为居民提供“一网式”、“一站式”的综合服务。
    三、方法步骤
    (一)培训阶段:7月1日—7月31日。由市民政局统一安排,每个社区至少有一名人员参加培训,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二)信息录入阶段:8月1日—11月底,各社区将本社区的基础情况进行录入。
    (三)开通阶段:8月10日,全市社区信息化网络统一开通。
     四、设备及人员配置
     社区信息化建设由市、区、街财政分级投入,共同努力,确保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一)市民政局负责配置服务器和U盾。
    (二)区财政为每个社区各配置一台计算机。
    (三)街道确保每个社区有网络、有会操作计算机及网络的工作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此项工作。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区民政局负责社区信息化工作的组织、协调。有关街道要高度重视社区信息化工作,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本街道的社区信息化工作。有关街道、社区要着重信息采集、登录、检索和运用,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化在社区建设和居民生活中的作用。区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指导各街道、社区整合各种信息资源,维护信息网络。
     (二)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津民发[2010]56号文件要求,确定区、街、社区使用人员,并做好权限分配工作。具体权限分配名额为:区级8人(区委书记、区长、区委副书记、分管区长、民政局长、分管局长、政建科长、政建科一名干部);街道5人(街道书记、主任、分管主任、社区科长和社区科一名干部);社区居委会5人(1名社区居委会主任、4名社区居委会副主任)。
    (三)做好数据整理工作。各街道要组织社区结合人口普查工作,对已有的电子或纸质居民档案进行进一步整理,为准确、全面录入基础数据做好准备。
    (四)按时完成数据录入。各街道在相关人员培训完成后一周内开始启用社区管理系统,要充分利用志愿服务资源,原则上基础信息录入时间不超过4个月。
各街道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启用后发现的问题,请及时与开发商联系。(开发商:天津市紫华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24569322)
    (五)严格运行管理。有关街道要对本街道内各社区的社区信息化网络实施严格管理,有效使用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确保社区信息化网络的正常运行。
                                                              (联系人:吕莉;联系电话:843765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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