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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东丽区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优工作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3

各中小学、职业教育中心学校:

根据市教委《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市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评优工作安排如下:

1. 各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的评选工作以《市教委关于做好中小学市级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三好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津教委办〔2016〕30号)文件及《东丽区中小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班集体评选方案》津丽教〔2019〕 11号为准。

2. 津教委办〔2016〕30号文件中提到的“在《天津市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50个条目中,能做到40个及40个以上条目”调整为“全都能做到《天津市中小学思想品德发展水平评价指标(2019年修订)》(津教政办〔2020〕6号)中的39条关键表现”。

3.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文件要求,在推荐中注意克服唯分数倾向,聚焦学生思想品德发展评价,围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切实推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学生。

4.各学校审核同意后,将纸质版材料于2021年4月12日前报送至教育局805室,电子版发送至dldyk2016@126.com邮箱。

请各学校严格按照市教委及区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1年评优工作。

(联系人:李惠霞;联系电话:84375719)

教育局德育群团科

202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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