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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东丽区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6-27

东丽区民政局关于印发2021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街道相关部门:

现将《2021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东丽区民政局

2021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1年东丽区民政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全区民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市民政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安排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这一主线,以全面从严治党为统领,进一步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水平,大力推动惠民政策举措落实落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都市新区贡献民政力量。

一、聚焦精准及时,持续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一)做实主动发现机制。广泛宣传社会救助政策和求助方式,依托关爱平台系统,持续做好居住本区困难群众走访排查工作。畅通快速处置流程,利用“救急难”平台,实施救助或转介服务,确保群众的困难问题能够反应快速、处置有效。

(二)强化兜底保障。充分发挥民政牵头社会救助作用,整合部门救助资源。落实低保渐退政策,提高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救助力度,改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持续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三)深化救助改革。实施社会救助确认事项下放街道,推行承诺审批制,落实残疾人两补就近办理、全城通办要求。

(四)加强基层监督检查和指导服务。将深入基层作为常态化工作,帮助基层解决问题,监督基层改进工作。开展街道、社区两级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基层经办人员准确把握政策能力。

二、坚持需求导向,竭力做好“一老一小”关爱服务

(一)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完善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运营准入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兴办运营老年日照中心。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平台功能,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等服务项目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以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为基础,公益创投项目为补充,开展暖心助老服务,重点关注特困、失能、独居、留守、空巢老人,营造助老爱老氛围。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减轻老年人经济负担。

(二)提高老年助餐品质。加强基层调研,重点推进张贵庄街、万新街、丰年村街老年助餐工作,扩大助餐受众面,提升助餐服务水平。加强老人家食堂日常运营监管,确保老人吃得舒心放心。鼓励志愿者参与老年人助餐服务,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送餐入户服务。

(三)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以群众使用率、受益面、获得感为导向,新建老年日照中心4个,在海颂园、融创融园、枫榆园开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新增养老床位100张,满足老年人住养需求。在融创融园老年日照中心开展“互联网+智能陪伴”项目试点,通过信息平台检测老年人异常数据波动,实现对老年人慢性病、急症、居家安全动态监控和早期预判。

(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持续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养老机构各项指标逐年提高。强化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建立健全综合监管机制,持续开展食品卫生、消防设施检查,实施严管严控,守牢安全底线。推动养老机构医养融合发展,将金钟养老中心纳入医保定点机构。

(五)优化养老服务人才供给。推进养老机构、老年日照中心与职业院校对接,通过校企合作、建立实习基地等,吸收专业人才。加大养老队伍管理和培训,采用“线上+线下”方式,开设安全知识、护理技能等课程,提升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和技能水平。

(六)建立养老工作联动机制。建立东丽区养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健、医、养、管”等相关部门职责,协调解决养老服务工作有关问题,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七)加强未成年人救助关爱。落实儿童福利政策。持续做好“明天计划”和“孤儿助学”项目,规范使用中央福彩公益金。加强“金民工程”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动态管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推进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软硬件建设,开通未成年人保护热线,提升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工作能力,组织发动社会力量,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力度。

三、夯实基层基础,加快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服务能力

(一)推进基层群众自治工作。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指导做好换届选举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社会信用代码统一换证和信息系统数据修改完善工作。健全居委会组织体系,加强规范化建设。指导制定修订居民自治章程,完善居民公约,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

(二)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持续推进社区“双创”工作,实施美丽社区再巡查,巩固美丽社区创建成果。完善老旧小区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年度长效管理评估,适时调整老旧小区长效管理考核办法及补贴资金拨付方式。推动社区减负增效,深入开展“社区万能章”治理,改进和规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出具证明工作,提升为民服务效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一居一品”为目标,讲好“社区故事”,打造东丽社区治理品牌。推进志愿服务平台规范化运行,引导社区志愿者广泛参与社区治理。贯彻落实《天津市街道办事处条例》,提升基层街道服务管理水平。

(三)做好行政区划管理工作。宣传贯彻《天津市行政区划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完成与相邻区界线联检及街道勘界工作。

四、坚持放管并重,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培育监管

(一)强化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持续规范组织生活,指导正式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功能性支部按照“六个一”开展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好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发挥民主评议党员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作用,增强社会组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18家养老机构党组织组建后续工作。全面提升行业系统覆盖质量,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率达到100%,指导推动民办学校党建工作,完成单独组建达到40%。社区社会组织审核备案与党员管理同步,明确党建管理责任单位,将党员纳入党组织有效管理。

(二)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严格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开展区级社会组织年检。加强社会组织行政执法工作,坚持社会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常态化,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开展区级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持续打击非法社会组织。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为。

(三)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推进社会组织培育孵化基地建设,做好孵化资金申报工作。落实社会组织扶持政策,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加强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建设,实现区、街联动,深化枢纽式社会组织服务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发展。开展2021年度公益创投活动,发挥公益创投示范引领作用。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社会组织服务人员能力。

(四)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倡导正确的公益慈善方向,紧贴困难群众迫切需求,不断创新活动载体,拓展捐赠渠道,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开展精准慈善、科学慈善,更好地保障和改善困难群众生活。推进社区基金会建设,汇集社会公益慈善资源,参与社区治理和服务。

五、注重提质增效,全面规范专项社会事务管理

(一)推进救助站高水平运营管理。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救助管理站制度建设,做好内部安全和风险防范。加大培训力度,做好救助安置、寻亲返乡等工作,保障流乞人员合法权益,提升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水平和兜底保障能力。

(二)深化殡葬管理改革。深入开展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整治,组织编制东丽区殡葬服务设施专项规划(2020-2035)。加强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补齐殡葬领域民生短板。协调推进天津市第二殡仪馆新馆投入运营。加强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和文明祭扫移风易俗宣传,加大对制售封建迷信用品行为的执法力度,巩固丧俗改革成果。

(三)加强婚姻管理规范化建设。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即将出台的《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确保登记合格率100%。稳妥做好婚姻登记“全市通办”工作。加强全国婚姻登记信息管理系统学习使用。深入开展婚姻家庭辅导服务,积极做好协议离婚适度干预、劝解工作。

六、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不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加强教育,拧紧党员干部思想“总开关”。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马克思经典著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高标准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在理论的系统性和理论联系实际、指导实践上下功夫。

(二)健全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不断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学习教育、日常管理等制度,真正做到堵塞漏洞,防患未然,逐步实现通过制度选好人、管好人、掌好权、用好权的工作目标。加强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治理,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不间断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防范机制。

(三)抓细抓常,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落实“两个清单”为具体抓手,把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教育管理监督,抓好党风政风行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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