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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东丽区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来源 :东丽区发改委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14
关于开展东丽区诚信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诚信建设工作,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深化全国文明城区创建工作,弘扬诚信理念、褒扬诚信典型,在全社会形成诚实守信、守约践诺的浓厚氛围,点亮“诚信东丽”品牌,拟在全区范围内征集诚信典型案例,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津诚所至·一言而丽”为主题,在诚信企业、诚信群体、诚信个人3个方面征集成功案例和先进事迹,通过案例征集活动开展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的文明社会风尚,为共建“诚信东丽”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二、时间安排
案例征集时限为2022年6月2日—6月13日
三、推荐条件
(一)诚信企业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照齐全,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2.重视诚信建设,具有健全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含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信誉度高,无主动违约、毁约行为,无商业欺诈行为、无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无损害职工合法权益事件、无重大被投诉事件发生、无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认真履行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的有关决定,近1年内未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过行政处罚或通报。
3.信用状况良好,企业及其法人和主要股东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天津、信用东丽)上均无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诚信群体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
1.群体(组织或团体)集中从事某行业忠实践行诚信原则或从事诚信相关活动。
2.群体全体成员无失信记录和违法违纪行为。
(三)诚信个人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坚持信守契约,拥有良好的口碑和公信力,在政府相关信用网站(包括但不限于信用中国、信用天津、信用东丽)上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个体工商户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照章纳税,无失信记录。
2.近1年未接到执法部门通报及违法处罚记录。
四、申报方式
此次案例征集采取政府部门推荐申报的方式,请各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在分管行业、领域中推选3-6个案例,填报《东丽区诚信典型案例推荐表》,通过OA将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相关图片或视频、《推荐表》反馈区发改委(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科)。
卫健委、工商联、教育局请结合创文办《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台账》中“褒扬诚信典型—诚信群体”指标要求报送;
卫健委、教育局、妇联、工会请结合创文办《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台账》中“褒扬诚信典型—诚信个人”指标要求报送;
住建委、工商联、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请结合创文办《2022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区任务台账》中“褒扬诚信典型—诚信企业”指标要求报送。
五、相关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部门要结合活动主题,可围绕信用助力营商环境、信用惠民便企、企业守信践诺提振区域经济发展、个人诚信典型等方面进行推荐,选取具有宣传教育和示范推广意义的优秀案例。
(二)严谨真实。各部门要严格把关,推荐案例涉及内容应真实有效,报送材料严禁发生抄袭、造假、侵权等行为,一经发现由申报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三)广泛宣传。区诚信办牵头此次活动的案例征集、评选工作,对优秀案例、先进典型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区级媒体、“信用中国(天津东丽)”集中展示。
附件:东丽区诚信典型案例推荐表
联系人:田 刚 范雅靖;联系电话:84370485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