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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失信主体“整装前行” 闽宁税务稽查携手助力企业信用修复

来源 :福州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01

为积极响应“闽宁协作”的号召,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帮助符合条件的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前撤出“黑名单”,引导经营主体诚信纳税、公平竞争,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与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组建“稽查宣讲联队”,联合举办专题培训,开展信用修复辅导,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10月27日,由福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厦门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银川市税务局稽查局承办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修复”专题培训,以视频连线方式展开。培训中,两省三地的税务部门向与会企业代表介绍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确定标准,深入剖析了宁夏某石油销售公司虚开案件中虚开风险点,通过典型案例,展示企业被纳入“黑名单”后将受到的联合惩戒措施及影响,并重点讲解税收“黑名单”信用修复的条件和申请修复流程等,让与会的37家企业代表受益。

“此次培训针对性强,既了解了失信企业的‘寸步难行’,也知晓了当前企业申请信用修复应具备的条件和操作流程,我们将努力规范企业财务管理,依法诚信纳税。”参会的福建某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表示。

据悉,国家税务总局新修订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息公布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失信公布管理措施,规定了缴清税款、破产重组、突出贡献等三大类可提前撤出税收“黑名单”的情形,充分发挥信用修复机制对失信主体的正向引导作用,给足纳税人“自纠空间”。福建省税务部门有效运用事前告知、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方式,跟踪被纳入“黑名单”的企业的纳税信用评级情况,督促失信企业在规定时限内缴清税款,尽快提请信用修复,推动纳税人合规建设。2023年以来,福建省税务部门已帮助28户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成功完成信用修复。

下一步,闽宁税务部门将持续发挥东西部互补的优势,持续开展信用修复辅导,加大对税收违法失信后果的宣传力度,在彰显税务稽查震慑、增强税法遵从的同时,尽可能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加快释放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文章关键字: 税收 主体 条件 企业 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