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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要分清!征信修复是骗局,信用修复是助企措施

来源 :河南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1-10

近年来,打着“征信修复”旗号的骗局在全国多地层出不穷。“收费修复,不成功,就退款”,有人就受这类广告诱惑,上当受骗。下面这个案例提醒我们,征信修复是骗局,是不存在的概念。而信用修复是我国一项重要制度,千万不要傻傻分不清。

李某经常在朋友圈炫耀朋友赵某的征信服务有限公司“征信修复”成功案例,一家银行6条以内收费4000元,成功率90%以上,且正规、合法。宋某与王某某一看,认为这是发财的好机会,想要拜李某为师,通过“征信修复”赚钱。双方商定,李某跟宋、王最后商定,培训费用18888元,先交1万元,学完再交余款。宋某和王某某接受培训时发现,该公司帮客户“修复征信”,事实上是通过伪造假银行流水、假住院病历等欺骗银行。宋某和王某某感觉“有问题”,于是要求退钱,遭李某拒绝后两人报了警。

金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之规定,李某和赵某分别以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据介绍,“征信修复”乱象不仅扰乱征信市场秩序,还容易造成个人信息被泄露、买卖、甚至恶意使用等风险。法官提醒大家,征信报告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反映个人或企业社会信用的基本情况。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一说,任何打着“征信修复”名义进行的商业活动都是骗局。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

企业或个人如果对报告中的逾期等有异议,可通过两种途径解决:一是自己联系信贷机构,如符合机构删除条件,机构就可以删除,征信中心接收数据后,一般次日就会更新;二是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中心,针对报告中有疑问的信息提交异议申请,征信中心接收后会将异议转达给相关机构,督促核查处理,一般20个自然日会给予回复。征信异议受理不收取任何费用。

信用修复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制度安排。2021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起草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对信用修复的方式、条件、程序等进行明确规定。

郑州市金水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刘铮介绍,不久前,该院一起合同纠纷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企业某工程有限公司被列入限高名单,执行法官了解到该企业确实面临经营困难,经过多次沟通,该企业承诺一周内兑付欠款并承担执行费,申请人同意调解结案。被执行企业付款以后向法院递交了信用修复申请,8月10日,法院依法解除了对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限高措施。

据了解,目前,我省法院通过各种方式加强与其他部门的联动,完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业自动履行生效裁判,以正向激励促进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河南省高院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郑州中支、河南银保监局就解决企业破产中的金融支持、信用修复等问题形成了《关于加强对破产重整企业金融支持的意见》,切实挽救具有重整价值的困境企业,进一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为洛阳市建强副中心形成增长极提供高质量司法服务保障的行动方案》,围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失信被执行人分级分类惩戒、守信激励以及信用修复机制,提出35条举措,促进社会诚信建设。

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承诺和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对法院信用修复工作进行规范。

在制度支持下,我省各地法院纷纷探索信用修复助企措施。专家表示,信用是企业生存之本和核心资源,信用修复为失信主体提供了自我纠错、改过自新的机会,能够向市场和社会展现包容性、释放正能量,将有效激发市场主体守信意愿。

文章关键字: 骗局 信用 案例 企业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