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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这样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体制

来源 :信用知识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11-04

 

  抓制度

  从制定云南省“十三五”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起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每年制定并印发行业信用工作要点,逐年深化“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今年3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分工方案》,从加强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和组织领导等4个方面,提出了21项具体的任务措施,并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完成了公共信用信息目录。

  2017年以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定期召开行业信用建设工作推进会,按季度通报各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信用工作开展情况,将信用建设纳入全厅年终工作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建立健全全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归集报送、通报考核和联络员工作机制。

  抓平台

  云南以引入第三方参与的方式,持续加大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公开和共享力度,通过“厅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全面归集、校验、审核、公开云南省交通运输信用信息,范围涵盖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交通出行和安全生产等5大重点领域共72项信用信息数据。截至今年8月底,已累计归集并向部信用平台报送数据526.91万条,在“信用交通”网站公示信息266.3万条,向云南省信用信息平台共享数据217.28万条。

  2020年以来,云南省结合正在推进的“一网通办”工作,将省级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等4个市场信用信息系统整合升级,使多个信用系统整合为一个系统,并纳入全省智慧交通信息化重点项目予以推进,降低了工作成本,也为今后实现信用信息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的共享应用创造条件。

  抓评价

  依法依规进行“红黑名单”对象认定并开展联合奖惩工作。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评价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已基本形成了涵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等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坚持信用评价、信息公开、招投标“三联动”,将信用评价结果与工程招投标挂钩,严禁信用等级为D级的从业单位进入云南公路建设市场。将本省内违法失信的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列入“黑名单”进行列管,列管期间禁止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昆明市制定了出租汽车行业信用“红黑名单”发布和奖惩管理办法,优秀出租汽车驾驶员凭信用星级可快速进入机场候客通道。各地积极推广“信易行”工作,推动信用惠民便企,促进了当地交通出行服务水平提高。

  抓整治

  对违法违规次数较多的道路客运企业,云南进行信用调查并约谈负责人,要求做出限期整改承诺。组织16个州(市)交通运输局对2019年度行业内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结果为“差”的109家企业开展警示性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消除失信行为。对12家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弄虚作假失信行为进行处理并发布“不良行为记录”,于今年上半年将41次一年内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的行为及其责任主体列入“黑名单”。把在公路水运建设施工过程中转包、违法分包和发生重大质量事故的2家企业列入信用状况重点关注对象名单,1年内禁止进入云南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建立了异议处理和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交通运输失信主体按照程序开展信用修复。

  抓惠民

  云南认真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绿色通道”制度,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的获得感。2019年以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在昆明、红河、德宏3个自贸试验区实行7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优化审批服务。在办理大件运输行政许可中,严把申请人信用状况事前审核准入关,如有违法失信情形,在市场准入、政策优惠等方面对其进行限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云南省交通运输信用承诺制,全面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确定了6类信用承诺书模板。

  抓联动

  云南连续3年组织编印《云南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文件汇编》,并印发至县区一级交通运输局、基层管理单位组织学习,建立交流联络群,筑牢基层信用工作的思想和组织基础,上下联动增强工作合力,确保交通运输部、云南省关于信用建设的每一项部署要求能够下沉、压实。

 

  奖励星级司机 提升服务水平

  2020年7月1日起,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对昆明市主城五区巡游出租汽车三星级、四星级驾驶员进行奖励。

  其中,对获得行业三星级称号的驾驶员奖励8次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快速进入出租汽车候客通道的资格;对获得行业四星级称号的驾驶员奖励12次在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快速进入出租汽车候客通道的资格。在不影响机场场站管理秩序的前提下,每天限5辆次三星级以上驾驶员驾驶的车辆快速进入出租汽车候客通道,且每人每天不超过1次。针对三星、四星驾驶员的该项奖励制度自2020年7月1日试行,截止日期是2020年12月31日。

  前期,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已经和昆明市智慧停车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进行联系对接和测试,将三星级以上称号的驾驶员信息收集、核实,进行系统录入,并通知符合条件的驾驶员,告知其如何使用。

  信用承诺制让从业者“少跑腿”

  2019年1月1日起,云南省保山市新增报名从业考试的(客货、危货、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只需提供报名所需的身份证明(居住证明)、驾驶证、学历证明等基本证照,其中报名条件涉及需要填写背景核查信息的驾驶员,在签订《新增考试背景核查承诺书》后扫描进入报名系统,并随纸质档案一并报送,由市交通运输局与相关部门统一核查相关背景信息,各县区交通运输局不得再向驾驶员索要。

  有关背景核查信息分别是报考客运驾驶员、危货(剧毒、爆炸品)驾驶员涉及的近3年内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相应准驾车型初领时间;报考出租汽车(网约车、巡游车)驾驶员涉及的有无暴力犯罪记录、有无吸毒记录、有无饮酒后驾驶记录,近3年内有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无记满12分记录,有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有无危险驾驶犯罪记录。

  保山市交通运输局在受理从业资格考试中广泛应用信用承诺制,减少诚实守信的行业从业者往返办理和跑动次数,降低其开具各种证明的人力物力成本,让诚实守信转化为其出行和办事的红利。

  减少查验 信易通行

  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将高速公路通行费预约通行政策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提前预约通行的合法装载的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插秧机),继续执行通行费优惠政策,对于信用较好的车辆逐步降低查验频次,提高车辆的通行效率。

  强化失信ETC用户黑名单管理,根据全国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则,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将欠缴车辆通行费的ETC车辆用户纳入ETC用户信用黑名单,及时报送至交通运输部,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失信ETC用户使用ETC通行高速公路。对于云南省内恶意偷逃通行费车辆,列入省内车牌黑名单进行欠费追缴,并禁止该车驶入云南省内高速公路。

  组织ETC发行服务机构、合作银行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通过云南电视台、交通运输厅网站、折页宣传册等方式,大力开展政策宣传、业务解读,重点宣传安装使用ETC享受通行费优惠和不停车快捷通行,以及如何进行通行预约和预约车辆在提高查阅速度、进行信用分积累、降低查验频次等方面的益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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