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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知识|景德镇实施“企业安静期”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来源 :江西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27

景德镇实施“企业安静期”制度优化营商环境

“这项制度实施后,各项执法检查少了,分批检查也变成了联合检查,让企业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生产和发展。”景德镇市远翔船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王海说。今年以来,景德镇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创新实施“企业安静期”制度,推出系列举措受到企业普遍好评。

景德镇市出台“企业安静期”制度实施意见,将每月1日至25日确定为企业安静期,要求除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形外,原则上不得对企业开展执法检查。同时,推行特殊情形全部报批、执法检查全线联合、企业安静全域覆盖、执法行为全时监督、免罚清单全面覆盖、企业信用全方位评级、失职干部全员问责等七大工作模式,做到全市一盘棋,并对必要检查实行“安静期内事前报批、安静期外事前公示、紧急情况同步备案、检查结果统一归集”,使执法检查走出了有报批(备)、有审核、有结果、规范化的新路径。

为精简和规范各项执法检查,该市将认领的行政检查事项实行清单化管理,要求执法部门严格按清单开展执法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同时,强化执法留痕与实时监督,推出的“掌上执法监督”小程序,具有执法计划报批(备)、执法检查入门登记及事后评价、违反制度规定实时预警等功能。通过对执法事项和人员的清单化管理、入企扫码登记等方式,建立执法检查电子台账,实现执法过程可追溯、检查结果可查询,由此构建起市场主体、执法人员、监督部门共同在线参与的执法监督格局。目前,该市有145163户市场主体注册“掌上执法监督”小程序,注册率达99%。

此外,对于安静期内事前报批的执法检查由该市作风办负责审核并全程监管。同时,采取不定期抽查督查、明察暗访等形式及时发现、纠正、查处各类违规检查、重复检查、人情监管、检查扰企等问题,并将各行政执法部门“企业安静期”的落实情况纳入营商环境“红黑榜”。截至目前,该市已通报一批“企业安静期”落实不力单位,并制作典型案例视频短片予以警示。

据统计,该制度实施以来,在景德镇市各级行政部门开展的涉企执法检查中,“企业安静期”内检查占比低于7%,联合检查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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