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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知识|信用监管有温度 市场主体添活力

来源 :南宁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13

信用无价、诚信是金,诚实守信被视为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基石。一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紧扣商事制度改革发展的新形势,围绕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重点,发挥信用监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积极创新信用监管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近日召开的全区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暨信用监管工作会上,南宁市市场监管局作经验交流发言,与来自广西各地的同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进步。

探索创新

柔性监管审慎包容

市场主体是经济的力量载体,是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的源泉。为给广大市场主体提供更加包容的发展环境,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区率先制定《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公示信息轻微差错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若干措施》,将信用约束重心从事后列异列严向事前教育引导与事后列异列严相结合转移,避免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以柔性监管助推市场主体发展。

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过程中,根据调查核实结果,综合考虑企业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公示信息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结合行政指导等措施,对企业公示的轻微差错信息、未造成危害后果的,定性为公示信息轻微差错行为,不予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转而采取先行告诫、责令限期整改的方式,督促企业自觉纠正违法行为,最大限度避免因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影响企业的信用记录。2022年,南宁市共有9519户市场主体享受免列异措施。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加大对《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等法律规章的宣传力度,促进市场主体诚信自律、守法经营。

宽严相济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市场主体年报公示是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的基础性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宽严相济,有序推进年报公示工作,促进市场主体健康成长。

在开展年报公示工作中,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增强信用监管震慑力,对未按要求报送年度报告且情节较严重的市场主体依法予以处罚,2022年共计罚款38万余元,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另一方面,市场监管部门实施弹性政策,为企业纾难解困。2022年,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等因素,对逾期未公示2021年度报告的市场主体决定给予适当延展期。在延展期内凡主动补报2021年度报告,并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可以不予行政处罚,最大程度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为做好年报工作,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通过召开专题推进会、宣传引导、依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强化督促等举措,进一步增进企业对信用监管工作的了解,积极帮助企业树立年报责任主体意识,督促企业自行检查年报数据,自行发现问题,自主申报更正,确保年报数据的真实准确全面。

正向激励

打造“诚信邕商”品牌

一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持续加强信用数据归集管理,积极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经营意识,强化信用监管约束和激励作用,全力助推南宁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市场监管部门引导企业积极参与自治区、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打造一批重信履约、守法经营的“诚信邕商”品牌。2022年,南宁市共有844家企业获2021年度广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同比增长29.9%;共有531家企业获2021年度南宁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资格,同比增长68.6%。以诚为本、品质至上的诚信经营,将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回报。

市场监管部门以全面覆盖群众消费热点行业为重点,不断拓展放心消费创建领域,为消费者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目前,南宁市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已覆盖化妆品、商贸流通、交通、金融、家居建材、电子商务、快递、旅游等20多个行业,有电子商务放心消费示范单位179家、商城31家、街区21家、市场24家,放心消费参创经营户6558户。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在全市农贸市场广泛发动开展“放心农贸市场”创建活动,将26家农贸市场列为重点培育单位,其中3家农贸市场申报2022年“广西放心农贸市场”创建。

南宁市市场监管局还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加大信用修复工作力度。对符合信用修复情形并提出申请的市场主体加强指导,及时修复企业信用;并通过帮扶教育,使其牢固树立守信、重信意识,达到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目的。2022年,南宁市开展经营异常名录信用修复8.99万户,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信用修复111户,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256条。

下一步,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优化信用监管手段,探索建立信用修复的“协同修复”机制,解决企业一处处罚信息、两处申请以及重复修复等难题,服务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文章关键字: 市场 信用 企业 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