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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知识|京津冀晋:发布2023年六项信用协同共建成果

来源 :河北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06

首届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发展大会召开、八类公共信用数据实现跨区域共享、守信企业跨区域联合激励不断深化……1月4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信用牵头部门盘点发布2023年六项信用协同共建成果。

首届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发展大会召开。2023年7月20日,首届京津冀晋信用协同发展大会在山西省大同市召开。大会发布了京津冀晋信用报告互认机制、京津冀晋信用协同监管机制、京津冀晋守信企业联合监管机制3项机制,同时发布了《“通武廊”守信联合激励建设(2023-2025年)行动方案》,协同打造“通武廊”信用联合体品牌。

八类公共信用数据实现跨区域共享。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信用牵头部门按照《京津冀晋公共信用信息共享目录》要求,建立健全京津冀晋信用信息互通、共享机制。依托四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跨区域公共信用数据共享系统,采用“内部共享+外部应用”模式,在全国率先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八类公共信用数据跨区域共享。

截至目前,京津冀晋四地共享公共信用数据3293.68万条,覆盖经营主体683.47万家。

公共信用报告实现跨区域互查互认。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信用牵头部门联合印发《关于京津冀晋公共信用报告跨省市互认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京津冀晋四地公共信用报告,在跨省市应用场景中具有同等效力,强化公共信用报告应用宣传引导和互查互认,更好满足经营主体使用公共信用报告办事需求。

守信企业跨区域联合激励不断深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信用牵头部门联合印发《京津冀晋守信企业联合激励工作方案》,完善守信激励对象名单管理和数据共享机制,将评价结果等级为A等的企业纳入对象名单,在重点行业领域对名单企业开展跨区域联合激励;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制定了跨区域联合激励措施清单,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施“绿色通道”“容缺受理”“优化检查方式”“减少检查频次”等便利性措施,不断拓展信用应用场景,完善跨区域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区域社会化信用评价活动优秀案例发布。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信用牵头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布了24个社会化信用评价活动优秀案例,涵盖前沿热点创新、行业应用实践、民营经济促进、信用技术应用创新、社会关注问题探索5类方向,构建了区域社会化信用评价机制,促进了跨区域信用创新应用。

跨区域信用协同监管实现新突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共建“信用京津冀”框架协议,在信用监管标准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应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机制建设等方面,创新信用监管工具,加强京津冀市场监管领域信用监管联动,推进京津冀信用监管一体化。同时,京津冀三地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京津冀环评机构跨区域协同监管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强化环评机构信用监管,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文章关键字: 信用 京津冀 区域 数据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