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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小微金融要打分 商业银行迎“大考”

来源 :新金融观察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10

备受关注、位列“金改十一条”首位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日前正式颁布,对于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信贷投放情况、体制机制建设情况、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监管督导检查情况等五大类共41项指标进行评分,从监管角度进一步加强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  

关注首贷率 打通“最先一公里”

早在今年4月初,银保监会对《评价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就曾对《评价办法》详细解读。监管部门对商业银行小微金融服务情况的监管评价,主要涵盖五个方面的评价要素:一是信贷投放情况,包括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两控”、信贷资源倾斜、小微客户细分、服务覆盖面等情况。二是体制机制建设情况,包括综合服务机制、风险管理机制、资源配置机制、核算与考核机制等情况。三是重点监管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小微企业续贷、授信尽职免责、金融服务信息披露等情况。四是产品及服务创新情况,包括信用信息运用方式、产品服务模式、服务效率提升、信用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投放等情况。五是监督检查情况,包括规范服务收费、报表数据质量等情况。

每类评价要素下设若干项指标,监管部门对每项指标进行评分,并根据汇总后的综合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等四个评价等级。

相较于之前的“两增、两控”要求,评价体系覆盖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全流程,更加全面和精细化,而不仅关注小微信贷“量”的增长。

银保监会在2020年初提供的数据显示,2019年人民币贷款增加17万亿元,较上年多增1.1万亿元。民营企业贷款累计增加4.25万亿元。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1.6万亿元,同比增长超过25%。5家大型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长超过55%,新发放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超过1个百分点。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鼓励银行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此次《评价办法》对小型微型企业贷款客户的“首贷”提出要求,鼓励银行开拓新的小微客户,避免在存量市场过度竞争。此外还明确将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情况作为银行评价得分的重要指标。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新网银行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首贷难”问题是中小企业融资困境的“最先一公里”。他认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境,重点和难点之一是破解“首贷难”问题。然而,从银行机构角度来看,商业银行普遍缺乏专门的首贷机制安排,包括授信政策、信贷计划等,也未开发针对性的产品和服务。一般而言,获取新客户的成本显著高于维护老客户。在经济下行压力下,银行基层机构和员工对拓展新的小微企业客户缺乏积极性。因此,首贷率的考核要求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

完善“尽职免责” 评价结果需公示

长久以来,“尽职免责”问题在信贷人员的业务实践中一直是个难以触碰的“痛点”。某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负责人表示,此前监管部门曾多次就银行尽职免责体系建设提出具体要求,但在实践中,无论是授信过程还是贷款的实际发放过程,由于多方面因素,尽职免责的落实难度很大。

董希淼也很早就注意到这个“痛点”:“建立起真正有效的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打消基层机构和员工服务小微企业的顾虑和压力,变‘拒贷’’惧贷’为’愿贷’’敢贷’。”董希淼认为,应将落实授信尽职免责与不良容忍制度有机结合,对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未超过容忍度标准的分支机构,在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前提下,对相关业务责任人可免于追责。同时,监管部门对小微企业贷款的追责和处罚,也要慎之又慎。

而此次《评价办法》在“尽职免责”的部分中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评价,让业内感到非常欣慰。“我们注意到,与《评价办法》配发的《商业银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指标表》中,有关小微企业授信‘尽职免责’的评分多达8分,可见监管部门对尽职免责落地情况的重视。”前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负责人表示。

此外,根据《评价办法》规定,小微金融监管评价结果将通过以下方式运用:一是在对单家商业银行的监管通报中,专题通报评价结果;二是将单家商业银行评价结果抄送有关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和财政、国资等相关上级机构,以及人民银行同级机构,并根据工作需要,以适当形式全辖通报;三是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相关的评先创优、政策试点、奖励激励,应当将评价结果作为主要依据,监管部门应当优先选择或推荐评价结果为一级或二A级的商业银行;四是评价结果为三级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将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并加强监管督导;而评价结果为四级的商业银行,监管部门应专题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跟踪督促评估其后续落实情况,并在相关现场检查立项中作为重点检查对象。

《评价办法》还明确,商业银行应将评价结果作为对小微金融业务条线绩效考核的重要参数,并主动公开评价结果,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小微金融“年度大戏”加速上演

回顾“金改十一条”,有六条措施都明确支持和推动小微企业融资。

6月初,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外汇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要求提升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能力,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进一步带动基层商业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同样是在6月初,直达实体经济的两个创新货币政策工具——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也迅速“出炉”。预计延期政策可覆盖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金约7万亿元,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可带动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约1万亿元。

如今,《评价办法》作为“金改十一条”的第一条也已经正式落地。而从“加快中小银行补充资本”方面,银保监会表示《中小银行深化改革和补充资本工作方案》也将在近日正式出台,解决中小银行小微金融服务的资金问题。2020年支持小微金融的“年度大戏”正在加速上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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