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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诚信之星】天津市东丽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来源 :东丽文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20

  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是维护政采市场正常秩序的必要条件。多年来,区政府采购中心在区委区政府及财政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秉承“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工作宗旨,以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府采购平台为出发点,以不断加强政府采购制度创新为着力点,以切实提高政府采购诚信建设为落脚点,有效地提高了财政性资金地使用效率,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赢得了群众和社会的赞誉。

  一、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诚信建设

  在实际采购活动和项目实施过程中往往会有许多复杂的问题,需要本着诚实、守信,使政府采购过程中得以顺利公平地实现。近年来,政府采购中心加强诚信建设,扩大采购规模,应采尽采,成效显著

  1.采购总量连年上台阶。扩大采购规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始终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核心内容。多年来,采购中心紧紧围绕扩面增量这一主线,积极采取措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十分显著。自2012年以来,中心完成的政府采购项目平均每年增加54个,年采购总额平均增加3.4亿元,每年节约资金80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到12.7%

  2.推行多元化采购方式。2014年开始,按照局领导的要求及部署,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市采购中心,在全区一级预算单位中推行了20万元以下的家具类采购项目电子竞价平台采购方式。家具类定点采购最长6个工作小时即能完成采购,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将计算机等通用办公设备等全部纳入电子竞价平台采购。充分运用市级电子订单采购平台,通过设置统一配置和服务需求,公开竞价,控制采购价格,提高采购效率,实现资源共享。

  3.全力抓好重点项目采购。对于涉及区重点工作和民生项目的采购需求实行“绿色通道“优先处理,压缩各采购环节时限。积极满足教育、医疗、城市化建设及市容环境整治的采购需求。今年以来,先后完成智慧华明便民服务系统、区教育局北大附中新建校项目、”三通两平台”等区重点及民生实事采购项目13个,采购预算总额4300万元。二是积极推进服务类项目采购。在原有保险类服务基础上,今年再新增房地产服务(国土局)的采购项目。

  二、完善诚信制度,提高服务水平

  建立和完善诚信制度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采购中心一直把加强诚信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行为,增强工作透明度和转变工作作风,作为重要内容来抓。

  1.完善管理制度,建立信用档案。财政局在政府采购中心建立政府采购供应商的信用档案,归集供应商信息和失信信息,并定期报送至市公共信息平台,加强部门联动监管。同时,在政府采购中实行信用管理制度,规定参与政府定点采购竞标的候选供应商必须履行信用承诺,对100万元以上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候选供应商应提交信用审查报告,并逐步在政府采购领域应用信用报告。实现了政府采购项目运作的透明性与公正性。

  2.开展行贿查询,保障诚信采购。为防止因不诚信导致采购人利益受到损害,有效减少政府采购领域的采购风险,同时也保证了各方利益不受损害,财政局与东丽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关于在东丽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工作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依照法律规定和管理职权,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取消或者限制其在一定时期或者永久进入本地区政府采购领域,并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者扣除一定的信誉分。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动诚信建设。

  3.创新工作模式,完善链条式管理。从自身实际业务需要出发,辅助以开放、集中的办公程序,实现了工作流程上环环紧扣,工作职能上相互制约。即把每个项目划分为“采购需求及方式管理”、“确定评审办法及编制采购文件管理”、“组织项目独立的开、评标管理”、“签订合同及履约验收管理”,使采购各段工作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制约,在运行机制上为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保障。各环节按照链条式工作流程,建立了一套职责明晰、分工明确的内部制度体系,

  4.加强诚信采购教育培训力度。针对各采购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对政府采购法规、流程等业务不熟悉及业务脱节的现象,政府采购中心对从业人员进行诚信教育,使其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和价值观。培育各采购当事人诚实守信的思想品德。开展了全区政府采购政策法规宣传和实际操作技能的培训工作,邀请市采购办工作人员对具体操作流程进行具体讲解。同时,区采购中心对各类采购业务流程和相关采购文件进行梳理,印制并发放各单位《东丽区政府采购文件汇编》。通过培训学习,各预算单位对政府采购政策和要求有了更加深刻、具体的认识和了解,提升了依法采购意识和责任主体意识,为进一步更加规范、高效地开展政府采购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加强采购诚信监管,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1.扩大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积极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及时发布需求及采购预算信息、招标及中标公告等。定期开展自查、征求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类服务事项规范运作,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每年12月份发放全区各一级预算单位的不记名采购工作问卷调查中,均获得好评。

  2.认真把好标书编制关。着力提高招标文件编制质量,标书审查小组定期召开标书审查会,加强对招标文件及标书模板修订的审核,为采购工作顺利、高效进行奠定了基础。

  3.强化采购组织环节监督,加大评审现场监督力度。在采购招标过程中,邀请社会监督员、公证处等现场监督,实行阳光采购。项目验收由采购人、采购中心及相关职能科室共同完成,大项目邀请专家参与。从内到外,从上到下,打造全方位立体的监督管理体系,保证了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同时加强对采购项目完成时限、组织程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有力促进了各项操作规程的落实。

  4.加大供应商诚信监管力度。深入推进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同时加强信用信息运用,与区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出台文件,对违反法律法规被环保部门处罚的投标供应商,同样予以相应扣分或价格加价。认真细致做好质疑处理工作,发现供应商涉嫌失信行为线索,深入调查核实。

  5.专业化的政府采购队伍。政府采购工作涉及层面广,备受社会关注。因此,政府采购中心管理人员积极钻研采购业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了解财政管理方面的知识,熟悉掌握了法律、招投标、合同、谈判、市场调查、商品、技术等方面的业务知识和技能。同时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政府采购业务的不断拓展,采购人员将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业务水平,持续提升政府采购领域诚信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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