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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颁布实施

来源 :红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2-24

红网时刻常德2月10日讯(记者 陈妍)2月10日上午,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就《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出台的背景及主要内容进行解读,并就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答记者问。

为促进全市文明行为、规范养犬管理,增强全社会文明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市人大常委会结合实际,通过调研、座谈、发函、网络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部门、人民群众、专家学者意见建议,起草了两部法规。经过三次审议,于2021年10月28日,经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两部地方性法规均与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其中,《常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作为精神文明建设的促进类法规,首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地方性法规,针对公民应该遵守的文明行为进行了倡导性规范;针对当前社会关注的“餐饮服务经营者未配备公筷公勺”“在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使用共享单车、共享汽车等公共租赁交通工具,未按规定停放”等不文明行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常德市养犬管理条例》从立法目的、适用范围、政府及部门职责、犬只免疫与登记、烈性犬与大型犬禁养、收容与救助、养犬行为规范、法律责任等方面,规范公民养犬行为,倡导社会文明养犬。同时,针对违反许可登记管理规定、养犬数量不符合规定、违反养犬行为规范、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等行为设定了行政处罚。

近年来,常德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与探索中,坚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的领导,立足常德地方实际,创新立法体制机制,积极引入社会广泛参与,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驶入程序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常德立法品牌”。截至目前,常德已完成了9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其中,仅市七届人大期间,就完成了8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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