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对不文明行为说“不”取得良好效果

来源 :牡丹江文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20


  自101日,《牡丹江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市城管局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抓手,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引导促进文明行为,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效果。 据了解,《条例》实施后,市城管局召开《条例》专题学习会议,集中学习《条例》内容,立足岗位实际,强化对有关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学习掌握,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为了让《条例》深入人心,市城管局全面发动宣传,利用商家户外电子显示屏幕、游字显示屏幕循环播放《条例》及有关文明行为的公益性广告,利用抖音、快手、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拍摄政策法规宣传小视频以案育人,鼓励群众随手拍,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人人知晓,共同参与的浓厚氛围。

  在《条例》的落实和推进过程中,市城管局把《条例》作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利器,依据《条例》内容和城市管理职责,紧盯日常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围绕乱扔垃圾、损坏绿化、占道经营、乱涂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不文明行为开展巡查治理,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日常监管,形成常态化管控模式。自《条例》实施以来,共清理各类垃圾14300余立方米,清运枯枝落叶200余立方米,清理流动商贩100多人次、占道经营500多起,清理乱张贴涂写5000多处、杂乱设施700多处,规范各类停车行为400多台次。

  为了让《条例》走向群众,市城管局把《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融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实效,组织党员志愿者开展《条例》进小区、进公园、进广场、进商户、进工地宣传活动,为市民发放《条例》宣传手册,向市民、商户普及《条例》知识,让《条例》规范市民文明生活。持续开展文明劝导志愿服务活动,利用节假日组织机关志愿者加大对市民随手乱扔垃圾、游园、广场市民遛犬等不文明行为的劝导,共劝导各类不文明行为200余次。

  据城管部门相关人员介绍,《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精神文明建设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新阶段。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继续依据职责,进一步引导公民文明素质提升,推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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