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提示】天津市:市场监管部门第三十六批典型案例

来源 :北方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2

  

1.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富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生产次氯酸钠溶液。经查,该公司不具备生产次氯酸钠溶液的资质,执法人员现场扣押次氯酸钠溶液100桶。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五条所指违法行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富宇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静海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天津市静海区快乐宝宝母婴用品店进行检查。经查,该店经营的口罩没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未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且未标明生产日期,涉案口罩5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和《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第六条所指的违法行为。静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静海区快乐宝宝母婴用品店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30075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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