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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 11人被行政处罚

来源 :青海新闻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8-30

8月29日,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公安分局通报,警方严厉打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置11起未落实疫情防控政策违法案件,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擅自开门营业、拒不出示行程卡推搡工作人员受伤、从涉疫地区返宁未向社区报备等行为被警方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马某某、冶某某等7名违法行为人在人民政府发布核酸检测通告要求后,仍多次无故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城东公安分局依法对马某某、冶某某等7名违法行为人予以行政处罚。

城东区某茶艺,在《西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通告(162号)》明确规定暂停营业的情况下,仍擅自开门营业,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城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该场所负责人马某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在核酸检测现场,拒不配合工作人员出示行程卡,与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推搡工作人员,造成工作人员头部受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城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金某于8月16日从涉疫地区来宁后,按防疫规定居家隔离期间违反规定,在未向社区工作人员报备的情况下,私自外出活动,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城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金某予以行政处罚。

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于8月17日从涉疫地区来宁后,明知处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仍未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备及居家隔离,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风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城东公安分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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