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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企业】滇中新区以信用换真金 助企业减负

来源 :昆明日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18

记者日前从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获悉,自2023年4月20日起至12月31日,将停止收取滇中新区政府投资类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保证金,推行信用良好投标人用企业承诺函代替投标保证金的政策,以信用换真金为企业减负。

滇中新区政务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举旨在优化提升滇中新区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可以企业承诺函作为担保方式的,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均无失信记录或者行政处罚记录,也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与承诺不符的,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该负责人解释。

企业承诺函是指由投标人以企业名义出具的,当投标人在后续招标投标过程中出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时,投标人自愿按照投标保证金最高限额作为赔偿金的投标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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