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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败德】防范“代理退保”黑产风险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来源 :新华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15

近年来,一些组织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目的,以“可代理全额退保”为由,诱导消费者委托其办理退保事宜,逐渐形成一条披着“维权”外衣的黑色产业链,且常伴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职务侵占、诈骗、敲诈勒索、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甚至滋生、助长黑恶势力,严重影响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破坏正常经济秩序,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彻底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坚决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正常经营秩序,吉林银保监局、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吉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吉林省整治“代理退保”黑产乱象整治行动。

识别“代理退保”黑产乱项特征

1.虚假宣传、诱导客户委托其代理退保。通过QQ群、微信群、朋友圈、电商平台等渠道散布保险行业负面信息,发布“可全额退保”等类似虚假信息,怂恿、诱导消费者签署协议,委托其代理“全额退保”。

2.操控投诉,阻断客户正常维权。编造理由,指使客户投诉;阻止客户与保险公司直接接触,规避协商处理,拒绝纠纷调解;以客户名义制作格式化信函反复向监管部门举报、代为投诉或鼓动客户上门“闹访”等过激手段。

3.突破底线,实施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伪造证据,虚假取证;捏造违规销售事实;利用掌握的客户信息,实施扣留银行卡、截留退保资金、诱导客户购买非法金融理财产品或进行保单贷款转至第三方账户、诈骗等不法侵害行为;威胁、恐吓意欲中止“代理退保”或愿意同保险公司协商解决的客户。

警惕非法“代理退保”带来的风险

1.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非法“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通过诱导、唆使消费者中途退保,使消费者丧失了应有的长期保险保障;消费者因年龄、健康状况的变化,未来再次投保时将面临重新计算等待期、增加保费甚至被拒保的风险。在退保过程中,消费者个人隐私信息存在泄露、倒卖风险。

2.干扰保险行业正常经营。非法“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散布负面消息,诋毁保险行业形象和保险保障功能,煽动消费者过度维权,严重误导消费者,损害保险行业声誉,严重占用监管资源,干扰保险行业正常运营。

3.破坏社会正常经济秩序。非法“代理退保”组织和个人的行为突破保险合同约定,损害市场经济基本原则和公平契约精神,破坏金融行业正常经营秩序和良好社会风气。

防范“代理退保” 不法行为侵害

1.理性消费,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通过正规渠道了解并购买保险产品或服务,充分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宽限期、现金价值等保险合同重要条款,根据自身保障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当的保险产品。

2.充分考虑,谨慎办理保险退保。在了解掌握保险基本常识的基础上,理性衡量自身风险和保障需求的变化情况,充分考虑退保损失,谨慎办理保险退保。

3.依法维权,选择正规维权渠道。通过保险公司和监管部门公示的投诉渠道提出合理诉求,主张民事权益;未能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向保险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通过投诉、调解仍不能解决,可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切勿相信“代理退保”黑产虚假宣传,拒绝参与捏造事实、编造证据的恶意投诉举报。

4.提高防范意识,保护个人隐私信息。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管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个人信息,切勿将银行卡、身份证、保险合同等重要资料轻易转交他人,以免被不法分子恶意使用或非法买卖,给消费者带来安全隐患。

依法提供非法“代理退保”黑产线索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违规主动开展向消费者推介保险退保业务咨询、代办等经营活动,不得误导投保人退保;严禁通过互联网平台发布涉及“代理退保”相关内容的违规视频和虚假违法广告。如遇到非法“代理退保”黑产组织或个人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伪造证据、敲诈勒索、威胁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时,可向吉林省保险行业协会提供线索,相关部门将联合对涉及“代理退保”黑产违法犯罪行为予以坚决打击,并严格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安全。

文章关键字: 保险 消费者 个人 信息 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