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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07

市环保局关于印发2015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切实做好2015年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按照《2015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天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研究制定了《2015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

2015年4月3日

2015年天津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为不断完善和深化以环境风险防控为核心,以全过程管理为主线的现代化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按照《2015年全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和《天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2015年工作要点》,今年我市应急管理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妥善应对各类突发环境事件

(一)做好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牢固树立“有备无患”的思想意识,做好节假日、汛期、敏感时期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的值班值守、应急信息收集和应对准备工作。强化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告及时、畅通、有效,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谎报现象,各区县环保局要在每季度末,向市环境应急中心报送上季度的《突发环境事件季报表》(见附表),并严格执行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开展应急响应评估。配合市政府做好市应急信息平台的点名、调试和维护工作。

(二)科学开展应急处置和调查评估。坚持“无事有事按有事对待,小事大事按大事考虑”,做好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的指挥调度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环保局要在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环境事件,快速反应、科学处置,最大程度地减轻事件造成的危害。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等级,市、区环保部门要严格按照《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的规定,组织或参与开展事件调查,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工作程序规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阶段环境损害评估推荐方法》的要求,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组织下,及时开展应急处置阶段污染损害评估。

二、继续深化预案体系建设

(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组织做好新修订的《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保障预案的编修工作。

(二)推进企事业单位预案编制和备案。深入贯彻落实《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制定我市的配套贯彻落实办法,督促企业事业单位开展风险评估、资源调查和预案备案,持续推进预案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

(三)加强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的编制。按照国家及我市的统一要求,在大阅兵、汛期等重点时期,制定专项环境应急保障预案,确保特殊时期的环境安全。为全面提升水源地环境风险防控能力,在对我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风险调查的基础上,制定水源地专项应急预案。

(四)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开展2015年重污染天气重点排污工业企业保障预案的更新和完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新要求和京津冀联防联控需要,不断完善我市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体系。

(五)开展环境应急实战演练。重点区县应开展环境应急综合实战演练,市环保局对总体演练进行指导,以实战检验预案,细化应急响应各项工作,不断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

三、不断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法制、机制。

(一)依法应急,做好与各项新出台法律法规的衔接。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相关的环境应急管理办法,研究制定配套的贯彻落实文件,全面推动并规范我市环境应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的宣传、解读和培训。

(二)联动应急,深化区域环境应急机制建设。继续深化与市政府应急办、安全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及专业化学品处置、信息发布单位的合作,切实取得成效。按照《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水污染突发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合作协议》的要求,在统一组织下,参与各类会议、培训、演练等活动,积极推进京津冀区域应急一体化建设。

四、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的基础保障能力

(一)积极推动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各级环保部门应按照国家《环境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标准》要求,积极开展应急机构、队伍、装备及应急指挥管理平台的建设,对达标的区县,市环保局将成熟一个验收一个。

(二)初步建成环境应急管理与应急指挥平台。建成包括市区两级集环境风险预防、预警、处置和事后评估于一体的环境应急管理及指挥平台,实现手机移动端、现场车载端及指挥大厅的互通互联,切实提升我市环境应急管理信息化水平。

(三)进一步摸清环境风险源。以科研单位为依托,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较大以上环境风险企业摸底调查,为实现风险源及周边敏感目标的动态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同时组织开展我市环境应急物资储备情况调查,初步建立起环境应急物资信息库。

(四)进一步完善专家队伍建设。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应急专业处置队伍、大型风险源企业吸纳经验丰富的专家,补充我局环境应急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研讨会,为应急处置、科学研究、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积极参与国家环境应急专家组换届工作,推荐我市优秀专家供国家筛选。

(五)加强环境应急宣传和培训。以“依法应急”为原则,通过参加市政府应急办宣教团、进企业和社区的下基层宣传活动、发放应急宣传手册、组织专题宣传综合性主题活动等形式做好日常全方位渗透式宣传教育。以组织各区县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参加专题培训班、发放《天津市环境应急管理实用手册》和《环境应急工作手册》等方式,提高应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进一步落实好新形势下,国家和我市对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

文章关键字: 环境 事件 预案 环保局 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