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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天津政务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14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落实

“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部门:

根据《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的通知》(津政务发〔2019〕37号),研究制定了《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该实施细则及任务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深化“一制三化”改革下放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2.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减少现行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3.深化“ 一制三化” 改革市级减少的证照清单

4.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可直接取消的申请材料清单

5.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可共享的申请材料清单

6.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减少的办理时限清单

7.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全面实行信用承诺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

8.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清单

9.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一次办”清单

10.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清单

11.深化“一制三化”改革市级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清单

12.深化“一制三化”改革“无人审批”事项清单

13.深化“一制三化”改革保留的年审年检年报事项清单

2020年1月16日

(联系人:丁宇澄;联系电话:23549012)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落实 “一制三化”

审批制度改革2.0版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务服务办关于印发天津市承诺制标准化智能化便利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事项清单的通知》(津政务发〔2019〕37号)要求,为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监管、改进公共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天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总抓手,以制度创新为突破口,以更快更好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为导向,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大力推进企业和群众办事“进一扇门、上一张网”,实行“一网、一门、一次”规范化、便利化、高效化服务,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审批制,全面实施行政审批服务标准化,试行“无人审批”事项办理,持续推动减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证照、减时限“五减”改革等工作,切实提高企业群众办事效率。

二、重点任务

(一)开展事权下放

为便捷市民群众事项办理,针对改革部署以委托形式下放滨海新区和自贸区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核发”事项,加强与滨海新区交通运输和行政审批部门工作联系,及时签订委托书,认真履行委托程序。同时,认真做好业务承接培训工作,确保事项下放落实有效、承接有序。(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责任部门:局道路运输处、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滨海新区、自贸区交通运输、行政审批部门)

(二)深化“五减”改革

1.减少事项、证明。进一步取消、下放、合并政务服务事项,结合实行“多证合一”审批制度改革,取消“从事货运相关服务经营登记备案”事项和“货运代理(代办)备案证明”。各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同本行政区工商部门信息沟通机制,依工商部门推送信息情况按照注册地纳入区级日常管理。(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责任部门:局道路运输处、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道路运输部门)

2.减少时限和材料。针对18个事项,通过优化办事系统、简化办事材料、精简办事环节,大力压减办理时限,承诺办理时限在法定时限基础上减少60%以上。认真研究要求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交的申请材料,针对行政机关内部产生且可以通过内部共享、相互印证、相互提供的直接取消或通过信息共享查询,现决定取消4个事项9个申请材料,通过共享获得16个事项61个申请材料,各区道路运输或行政审批部门对照区级权力事项,同步推进落实。(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责任部门:局道路运输处、出租汽车处、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部门)

(三)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就近办、网上办、一次办”

对企业和群众提交材料齐全(含“以函代证”、以承诺书代替要件的)且符合法定形式,要做到当场受理、当场审批、当场出件,即来即办、立等可取,减少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等候时间。需要履行现场踏勘等特殊环节的,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推行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异地通办、少跑快办。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都要“应上尽上、全程在线”,实行“单点登录、一口办理”,“分类引导、一网通办”。以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为目标,充分发挥线下实体大厅和网上审批大厅的融合作用,通过优化办事流程、精简办事环节、窗口充分授权、落实现场审批,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对于需要现场踏勘的,实行马上响应、联合办理和限时办结。决定推出“马上办”政务服务事项14项,“就近办”政务服务事项6项,“网上办”政务服务事项17项,“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13项,各区道路运输或行政审批部门对照区级权力事项,同步推进落实。(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责任部门:局道路运输处、出租汽车处、公共汽车处、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部门)

(四)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

在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中,全面推行承诺审批制度,明确承诺要件、统一承诺文书、推进信用建设。针对19个事项53个材料推行承诺审批制度,各区道路运输或行政审批部门对照区级权力事项,同步推进落实,并按照全市统一的承诺书模板,逐项编制本部门、单位实施事项的承诺书样本,在申请人不存在失信记录和未履行被执行人义务,不能全部提交申请材料的情况下,只要作出自承诺之日起60日内补齐全部申请材料并符合法定形式的书面承诺后,即当场或在承诺审批时限内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有关证照、证件、证书和批文。(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责任部门:局道路运输处、出租汽车处、公共汽车处、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部门)

(五)试行“无人审批”

促进互联网、大数据应用与道路运输行业政务服务事项办理融合发展,试点选取政务服务事项推进“无人审批”建设,通过把所有要件整合成一张表单,申请人进行远程申报,部门制定智能比对审核标准,计算机软件系统对申请人办事申请进行自动比对和判断,自动出具证件、证照、证书、批文、证明等结果,实现审批服务智能化、自助化、无人化、远程化。决定推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核发”、“联运业务经营备案”、“联运经营者变更事项备案”、“联运经营者停止经营注销备案”4项无人审批事项,请各区道路运输或行政审批部门配合开展系统建设工作。(牵头部门:局法规处,责任部门:局道路运输处、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各区道路运输、行政审批部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一把手”要挂帅出征,亲自抓,按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针对本实施细则中的目标任务,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细则,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本部门单位内部责任分工,形成长效机制,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年内完成改革任务,达成改革目标。

(二)加强培训学习。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做好对“一制三化”改革2.0版专题培训,要组织加强对干部队伍和窗口服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综合技能培训,使窗口服务人员熟练掌握办理事项、审批标准、工作流程和系统操作,努力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审批服务。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一制三化”改革2.0版的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要拓宽公众参与渠道,让企业群众参与改革研究、评价改革实施、共享改革成果,积极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四)加强检查考核。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将落实“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2.0版情况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考核和综合效能考核指标,加强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完成任务的,将严肃问责,确保改革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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