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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一言立信·诚铸津门” 天津市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 :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9-15

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切实提高全社会知信、守信、用信意识,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主题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按照活动方案要求,认真梳理做好本单位(系统、地区)诚信案例申报工作,同一单位可申报多个案例(至少报送1个案例),每个案例填报一份申报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后,请于9月24日下班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联系人:李尚颐、何鹏威    联系电话:23129731

电子邮箱:sfzggwxyc01@tj.gov.cn

 

附件:1. “一言立信·诚铸津门”天津市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2. “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报名表

 

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附件1


“一言立信·诚铸津门”

天津市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切实提高社会各界知信、守信、用信意识,持续推动“诚信天津”建设,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一言立信·诚铸津门”为主题,征集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在诚信建设工作中的成功案例和诚信企业、守信个人的先进事迹,通过案例征集进一步弘扬诚实守信的文明社会风尚,为共建“诚信天津”营造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二、主办单位

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承办、协办单位

承办单位:天津市公共信用中心

协办单位:天津市企业诚信协会

四、活动时间

活动时间为:2021年9月10日至10月31日。活动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报名及案例征集阶段(9月10日—9月24日)。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以自荐和推荐方式,按照要求组织案例征集工作。

第二阶段:专家评审阶段(9月26日—9月30日)。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条件以案例本身的典型性、代表性和创新性为主。  

第三阶段:案例发布和展示阶段(10月15日—10月31日)。案例评选结果于10月15日正式发布,并通过本市相关媒体、“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及“信用天津”微信公众号集中展示。

五、征集要求

1.结合 “一言立信·诚铸津门”主题,围绕信用助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城市社会治理,信用惠民便企,信用创新应用,企业守信助力经济发展,个人诚信典型等方面,选取具有宣传教育和示范推广意义的案例。

2.个人案例注重体现,诚实守信的人物事迹,彰显以诚立身的精神风貌;企业案例注重体现,企业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建设,展现新时代津商文化,守法合规、诚信经营的品质;诚信工作案例注重体现,全面总结信用监管、信用惠民便企、信用创新应用等经验做法,助力“诚信天津”建设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3.案例基本素材字数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可提供图片和视频等佐证材料,投稿截止时间2021年9月24日18:00,逾期将不再接收。

4.案例涉及内容真实有效,报送稿件严禁抄袭。一旦发现造假、抄袭、侵权等行为,立即撤消申报和评选资格,并由申报方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六、申报方式

申报案例需填写《“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类型”请注明“守信个人案例”“诚信企业案例”“诚信建设工作案例”,填写完毕后连同案例一并提交到指定电子邮箱(sfzggwxyc01@tj.gov.cn),邮件标题命名规则“诚信事迹案例/诚信建设案例+单位名称+案例名称”。

七、案例应用

活动将按照组别评选出优秀案例、示范案例,案例推荐单位将获得荣誉牌。获奖案例将通过本市媒体、“信用中国(天津)”网站、“信用天津”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相关案例将被选拍为公益类宣传视频。


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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