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江西庐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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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069870952L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丽消行罚决字﹝2024﹞第0119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发现该单位负责管理的天津市东丽区汇智俊园社区消防控制室只有一人值班,(高层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落实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
处罚依据: |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四项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给予江西庐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万元): | 0.5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11/15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000MB1148891B |
数据来源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000MB114889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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