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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东丽湖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20110MB1250482Q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丽医保处字﹝2026﹞第9号
违法行为类型: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违法事实: 1.违反诊疗规范过度诊疗问题2.重复收费问题3.超标准收费问题4.串换收费5.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问题6.药品超限定上传
处罚依据: 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三)、(四)、(七)项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处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1.23495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7/23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61969J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医疗保障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61969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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