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东丽区联合培优文化传播工作室 |
|---|---|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120110MA824A0G3Y |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津丽教罚(2026)03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以天津市东丽区新立街同洲南路011-015号为固定培训场所,聘请窦XX、吴X、黄XX等人在进行托管服务的同时为许智轩开展学科类培训。共计收费31040元。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六十四条、《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 |
| 处罚类别: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其他-责令停止违规培训 |
| 处罚内容: | 警告,责令当事人停止举办违规培训,没收全部违法所得31040元,并处罚款31040元。 |
| 罚款金额(万元): | 3.104000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3.104000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07/28 |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110000176911T |
| 数据来源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教育局 |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110000176911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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