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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阜博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市信息中心

案号 津武劳人仲裁字2018第582号
失信被执行人姓名/名称 天津市阜博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企业法人姓名 张晓莉
执行依据文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天津市武清区人民法院
法律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天津市阜博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李平执行款4.4万元
发布时间
立案时间
已履行部分
未履行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