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东丽永明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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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东丽永明综合门诊部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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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MA07E1X29J |
法定代表人 | 刘永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2024-0077 |
违法行为类型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 |
违法事实 | 未对医疗废物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
处罚依据 |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
处罚类别 | 警告 |
处罚内容 | 警告 |
罚款金额(万元) | 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22 |
处罚有效期 | 2024/04/22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22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备注 | 简易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