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海燕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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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天津市海燕电线电缆制造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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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722969593W |
法定代表人 | 王洪庆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津丽)应急罚〔2024〕2-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安全生产警示标志类 |
违法事实 | 2024年4月11日,我局执法人员在对该单位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如实记录,现场检查时仅提供了2023年7月13日的事故隐患排查记录;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空压机储罐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五项和第九十九条第一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人民币贰万元罚款 |
罚款金额(万元) | 2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24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24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