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详情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000176057E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卫生许可证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20241115144023405860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证书名称: — —
许可编号: 津(东丽)水公证字(2020)第00111号
许可内容: 二次供水——延续
许可决定日期: 2024/11/15
有效期自: 2024/11/15
有效期至: 2028/11/14
许可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789047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政务服务办公室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789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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