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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宏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727G805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W1102025011
违法行为类型: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
违法事实: 施工现场土石方作业降尘措施不到位
处罚依据: 《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壹仟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1.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5/15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74356K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7435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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