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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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201105693477381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丽消行罚决字﹝2025﹞第004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消防 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
违法事实: | 2025年6月6日发现该小区26号楼32层楼道内一具手提式干粉(MFZ/ABC3)灭火器筒体无钢印,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7.1.1条的规定条之规定。2025年6月16日,我支队监督执法人员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小区26号楼 32 层楼道内一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MFZ/ABC3)筒体无钢印的隐患问题逾期未改正。 |
处罚依据: | 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现决定给予华侨城物业(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
罚款金额 (万元): | 0.06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06/27 |
处罚机关: |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000MB1148891B |
数据来源单位: |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20000MB1148891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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