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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滨涛恒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30931197047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丽农(林)罚﹝20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使用用途。
违法事实: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使用用途。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整改
处罚内容: 处罚款127535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 (万元): 12.753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6/30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8601923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86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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