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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7522322268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丽)应急罚﹝2025﹞1-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
违法事实: 2025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陪同市局基础处对天津宝丰建材有限公司进行重点时期安全检查,检查时发现你企业委托相关方对燃气锅炉房热交换水管热切割动火作业未进行作业审批,未制定作业方案,作业现场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且未对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进行审查,以包代管、监管缺失,未对相关方安全生产工作(动火作业)进行统一协调、管理。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
罚款金额 (万元): 2.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16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02272Y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502272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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