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信用修复 信用申诉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万新钢结构制造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0556509283A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丽消行罚决字﹝2025﹞第007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
违法事实: 发现你单位办公场所内一具手提式干粉灭火器筒体无钢印的隐患问题逾期未改正,属于非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符合市场准入的消防产品、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
处罚依据: 根据《消防产品监督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给予徐国政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 (万元): 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5/09/29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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