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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天津市东丽区海福祥金钟养老院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2120110MJ051799X9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丽(二)消行罚决字﹝2026﹞第0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四十八条之规定
违法事实: 天津市东丽区海福祥金钟养老院消防控制室每班值班人数少于2人
处罚依据: 根据《天津市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现决定给予天津市东丽区海福祥金钟养老院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14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消防救援支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000MB114889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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