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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嘉丰(天津)电力工程施工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02MACW397DXH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津丽农(林)罚﹝2026﹞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津蓟高速公路西侧绿化带市级重点生态林地块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违法事实: 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津蓟高速公路西侧绿化带市级重点生态林地块滥伐林木的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七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其他-责令该单位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限期在2026年7月31日前在原地或异地补种树木
处罚内容: 处罚款75570元人民币。
罚款金额(万元): 7.557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2026/04/22
处罚机关: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8601923
数据来源单位: 天津市东丽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20110MB1860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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